文/達利
假想這麼一個狀況:某一天在房間裡,你忽然看到某種東西。那種東西看起來不大像是現實世界的物質,至少不是你想像得到或者能夠理解的任何物質。它神神祕祕地出現,你覺得它在對你說話,然後,它又神神祕祕地消失了。
這八成是遇到鬼了──你可能會這麼想;然後,你打算怎麼辦?
《幽魂》一書的主角大衛,就遇上這麼一件事。
大衛原來在銀行工作,看數字、講邏輯,但有天無預警地被資遣了。不知該怎麼辦的他,意外地在「禮儀之家」找到工作(是的,這是『葬儀社』的另一個稱呼),工作了一陣子、漸漸上手,和同事們的相處也還不壞,有天卻在禮儀之家裡瞧見了這個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
雖然不怎麼驚懼,但大衛也不知如何是好;他先自問:那是真的嗎?我真的看見某種超自然的物事了嗎?接著在他把這事說出去之後,才發覺這事引起的後續發展,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研究超自然的協會找上門來了,媒體開始報導了,禮儀之家的生意因而變好了,前妻也因而覺得大衛似乎變得比較有趣了;大衛的親友們有的認為他被利用了,有的認為他被剝削了,但沒有人敢當面承認自己相信(或者不相信)大衛見到了某種不可解的現象。
超自然協會雖然宣稱「另一個世界」不按現世的法則運作,卻想利用現實當中的儀器來實驗佐證;科學家們對超自然現象嗤之以鼻,但卻犯了將許多無法解釋的日常情事(例如『神』,或者『愛』)簡略約化成科學數據的錯誤;大衛全然不知自己該要如何是好──因為他只遇過這麼一次怪事,而這事對於他必須面對的所有現實問題,都沒能提供任何幫助,反倒召來更多問題。
有趣的是,《幽魂》這本小說,主題並不是在敘述一個平凡人忽然獲得類似陰陽眼的能力之後,開始運用這種能力解決事件(這是許多奇幻或者恐怖小說的進行方式);雖然作者艾倫?萊特曼本身擁有物理學博士學位,但他也沒打算利用《幽魂》這個故事,來嘲諷所謂不可解的超自然現象(這是許多科學信徒太過自大的表現)──萊特曼選擇的是另一種敘事角度:放掉試圖以科學解釋非科學的執念,專注在現實當中;在溫和的筆調中,萊特曼探討了信與不信、科學與靈異等等議題,重要的是,萊特曼沒有偏坦任何一方,而是冷靜地寫出兩方的各種現實反應,讓讀者自己體會思考。
當生命遇上轉折,當人生需要反思,自己真正需要的,其實是認清自己在現世當中所處位置、以及決定今後如何行進的能力;遇見幽魂,其實與丟掉工作、夫妻離異等等一樣,是一宗插入日常當中的不尋常事件,有些時候弄清楚事件的成因,是將其解決的必要手段,而有些時候,當成因實在難以查明,或者事件本身完全是無法違逆的不可抗力(例如身旁親友的亡故)時,決定怎麼繼續走下去,其實才是最重要的課題。
是的。這個故事不想替靈媒背書,也不想替科學出頭。
《幽魂》講的是現實人生的種種課題:這是遇見幽魂的大衛在書中摸索的,也將是讀過《幽魂》的讀者,從字裡行間得到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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