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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日常.最重要的小事】黃麗群:剪指甲
作者:黃麗群 / 2014-05-27 瀏覽次數(12051)
讀書、吃飯、寫字;散步、發呆、做家事,
什麼小事讓人自甘深陷其中,珍視得近乎偏執,
什麼小事有益身心安寧,讓人從無聊中得到撫慰,
這些細細瑣瑣與零零碎碎,
是作家日常的發光微塵,生活裡最重要的小事。
文/黃麗群
1979年末生於臺北,政大哲學系畢。曾獲時報文學獎短篇小說評審獎;聯合報文學獎短篇小說評審獎、短篇小說首獎;林榮三文學獎短篇小說二獎(首獎從缺)。著有小說集《海邊的房間》,散文集《背後歌》等。現居臺灣,任職媒體。
我愛剪指甲。我每天剪指甲。(是的,寫下這行字時也正一面剪著。)
屋子裡到處是指甲刀,客廳裡也放,洗手間裡也放,臥室裡有三把。化妝包裡必須有,也不知為什麼我指甲和頭髮發展非常迅速,常常聽女孩們各種苦惱如何能讓頭髮生得快一些?心急啊,留滿一匹富餘及腰的長髮怎麼就要三年?三年後人都老了。但我困擾的卻是每月必須固定貢獻金錢以維持耳下三公分的形狀。人就是這點賤。
最奇怪是年紀愈大它們動得愈快,好像鬼話裡著邪附身的古人偶放在儲藏室,一不注意就髮絲垂地十指箕張成爪;小泉八雲《怪談》裡一篇〈黑髮〉也是蔓生難禁死了都要恨(或愛)。按照這邏輯,我大概是執念深到妖魔鬼怪的地步才會變得這樣萬物生長。所謂髮為血之餘,爪為筋之餘,有時也惱火覺得身體裡那些筋血什麼的根本是一直往外逃,它們不想留在系統裡,它們發野,它們受不住鎮壓,它們要現形。玄門中視髮膚指爪為祈福或厭勝的引信,似乎也非全然無稽。
就只好一直一直修理它們,我常以大拇指指腹抵著其餘四指指尖,檢查它們是否不甘雌伏。我喜歡指甲刀刀鋒一口咬下去時脆脆的韌性的「喀」一聲。金剛聲。破甲聲。了斷聲。一片彎而帶尖角的硬殼彈落,沒有拖泥帶水,小規模的窮人版的無痛的自絕。像是取來橡皮擦從末端慢慢將一具不應該的身體從紙上擦掉,只留下些碎屑,吹開又是張空蕩蕩的白紙。我一般會把指甲剪到離甲床不足半釐處,也就是再往下就要見血的程度,旁人說光看都覺得痛,有時也會慘遭阻止,那時我就說「好啦好啦不剪了」,幾分鐘後再偷偷繼續。偶爾也幻想自己能多幾雙手腳,例如蜘蛛,或者蜈蚣,因為我不喜歡也絕不想要幫誰剪,覺得那對彼此而言都十分噁心。而我若對千手觀音有任何艷羨之心,大概也不會是祂得證菩薩果位,而是祂有好多好多自給自足的指甲(話說回來菩薩才不在乎這種事吧)⋯⋯我想這真是離菩薩道的心情很遠而離鬧鬼的人偶比較近的。
指甲太短其實挺不方便,粽子上的繩結拆不開,衣上鬆脫了絲線也揪不起來,有時連捏扣子扣都手滑得厲害;我的指甲偏圓長形狀,據說好像還不錯,大概是非常容易就能修整成美甲廣告上的樣子,或便於利用亮片亮粉水鑽或在上面彩繪什麼的吧⋯⋯這樣說可能會得罪人,但我常見美甲沙龍或美妝達人們各種五顏六色、非常立體、甚至特意使用凝膠將指甲延長的設計,都覺得那好像許多顆不同的心中好多不同的搔抓與糾結,一路具象化往外從十指尖端爬出來⋯⋯特別是夏天常見著涼鞋女子露出花樣精緻的腳趾,我看得出那費心整理過,可是為了在上面作畫,特意把腳趾甲蓄到下彎幾乎觸地的長度,真的好嗎?⋯⋯但我無法說什麼,坐立不安,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再剪短一點。
當然這絕對是我的腦子有問題。我知道如果可以,如果不會痛,我真的可能一把指甲刀就把整個自己一路剪成一大堆屑屑,可惜行不通,所以只好轉向修剪指尖附近的角質與硬皮,然後找罐指甲油慢慢塗上它們。前兩年我還用些高飽和度的亮色或深色,再前幾年也不忌諱珠光或亮粉,不過現在大多用膚色藕色,淺橘或粉紅,這些顏色軟趴趴的,沒什麼力氣,要仔細才看得出來,是我不願讓人看清楚的慰靈與超渡。說起來不知為何,女鬼的故事裡,大家總典型地描述她們著長髮披散,指甲尖長,大概覺得那是具體而微呈現了怨念之糾纏與銳厲,但其實呢,唉,諸君,短頭髮,短指甲,盡量不擺臭臉,日日咬牙寫稿的克制類型,也不是沒有的。
〔書展活動〕【文字日常‧最重要的小事】2014華文創作展,文字是‧文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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