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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混搭】個人意見:《畫風像蒙德里安的賊》佐我也會畫佐黃色小鴨
作者:個人意見 / 2014-01-13 瀏覽次數(17927)
黃色小鴨的新聞在台灣一而再再而三,牠游進風光明媚的高雄,牠游進桃園的埤塘,現在淒風冷雨,牠又游進基隆港,在其他地方都沒產生的糾紛,在基隆層出不窮,本來的策展人對藝術完全沒有尊重之情,所以規劃了小鴨會旋轉,跟無數惡俗不堪的周邊商品,當然完全違背了作品的本意,後來決定依照作者意願,不轉了。
近日的新聞讓我懂了當時為什麼設計要轉,因為四面都設有攤商,面對屁股的那排顯然百般不願,因而才有這旋轉所以大家都可以公平看到正面的爛想法,事到如今,租金也付了攤子也擺了,沒人就是沒人,所以承包的公司就做了個有瀏海、表情不一樣的鴨擺在那兒,期望參觀的人能買單。
寫到這裡,我的電視剛好播岀《甄嬛傳》裡,一段安陵容酸富察貴人的台詞「……有兩齣戲,一齣叫東施效顰,一齣叫邯鄲學步。」那自製鴨擺在黃色小鴨旁邊,簡直可以把畫面拍下來收進字典,來當作這兩句成語的示意圖。
製作的人有話說,黃色小鴨是大家的共同資產,霍夫曼(Florentijn Hofman)又不擁有黃色小鴨,所以荷蘭人鴨霸欺負我們台灣人啦,之類,我覺得此言十分荒謬,如果想要求償索賠討個公道,也該去找那個當初承諾你小鴨會轉的人,他做了超乎他權力的承諾,那就該負起相關的責任。
不過,我倒覺得在藝術上,黃色小鴨是否屬於霍夫曼,付給他的權利金是否值得,把小鴨放大算不算藝術,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黃色小鴨不屬於霍夫曼」這說法乍聽之下有道理,那麼,女人的肖像畫專利也不屬於達文西,睡蓮池世界到處都有,也不屬於莫內,講到現在,有覺出不對了嗎?再淺顯一點,不要舉藝術的例子,L和V這兩個字母屬於路易威登公司嗎?C這個字母屬於香奈兒嗎?只是讓他們疊一起或背對背,我也會呀。
「這我也會!」是萬千抄襲批評最愛講的話,《美國舞孃》這部大爛片裡連Versace都不會念的女主角,去到店裡試穿,她的朋友說這件我會做,但她還是買了。我聽過一個畫廊的老闆抱怨,手持50萬柏金包的貴婦,站在一幅作品面前嫌貴說這我也會畫,首先當然,你不可能做出一模一樣的Versace洋裝,你也不會畫,第二,就算你有那個技巧,真正珍貴的是創意,是想法,大師不只在於無懈可擊的技巧,而在於他們能夠提出一個新鮮的想法,一個看似好簡單但就是沒人想到過的主意。
當你說出,只是把小鴨做得很大我也會,就開始製作長得有點不一樣的小鴨或大白鴨或大鎖管或大氣球狗時,你就落入了東施的境界;「這我也會」的「也」字,就落了下風,藝術不只是你所見到的東西,還包括背後的想法,包括藝術家本人內在的過程,過去的作品,對自己風格的堅持,與創新,查閱霍夫曼的作品,他是一個經歷完整,作品內容連貫性強的藝術家。
卜洛克不只有比較沉重的「馬修史卡德」系列,他也有輕鬆有趣的柏尼羅登拔,柏尼是個開舊書店的小偷,這系列幽默活潑,展現截然不同的寫作風格,其中有一集的主角,是一樣來自荷蘭的蒙德里安的作品,裡面有段話,實在發人深省。
「我是說真的,面對事實吧,柏尼,老比特畫的東西看起來沒那麼難。好吧,他是天才,因為他是第一個想到要這麼畫的人,他的比例和用色都才華洋溢、完美無缺,還有哲學含意,如此這般的,但這又怎樣?如果你只是想弄一幅一樣的掛在你家,那麼照著他的尺寸和顏色畫一幅會有多難?」
蒙德里安的紅藍紅原色,幾何型的構圖,大約是藝術史上最令人印象深刻的畫面,他後期更完整的系列,描繪紐約,甚至讓人恍若聽到市聲,但蒙德里安在藝術史上舉足輕重的地位,是因為他「是第一個想到要這麼畫的人」,這個想法不只震撼當時的藝術界,在今天看來仍然是大膽又新鮮的,一旦你知道了這個想法,當然,又要有人說我也會了。
會,並不難,難的是,想到要這麼做。我們都該更尊重原創的想法。很多人愛問憑什麼,我覺得,光憑是他先想到的,對我來說就夠了。
陳祺勳
中山大學藝術管理研究所畢業,以藝術投資為興趣,時尚評論部落格「個人意見」格主。著有《個人意見之品味教學》《個人意見之待人處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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