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六年十二月三日,多名槍手衝進世界雷鬼巨星巴布.馬利(Bob Marley)位於牙買加首都京斯敦(Kingston)的住宅亂槍掃射,造成歌手本人胸口及手臂中槍,所幸他仍保住一命,並順利出席兩天後舉辦的和平演唱會。事發之後,槍手身分眾說紛紜,據信是因歌手在當時的牙買加政爭中不願選邊站,支持人民民族黨(PNP)或牙買加工黨(JLP),才會引來當地幫派的殺機,且背後也牽涉CIA的勢力,而此事也為他短暫卻璀璨的一生增添更多傳奇色彩。
二○一五年,國際文壇大獎布克獎(Booker Prize)揭曉得主,牙買加作家馬龍.詹姆斯(Marlon James)以《七殺簡史》得獎,使他成為史上第一位獲頒布克獎的牙買加作家。而這本巨作便是以歌手的一生貫穿,從當年暗殺事件的始末,延伸到一九七○年代以降牙買加動盪的政治、社會、幫派局勢,乃至事件造成的餘波,以及那一代牙買加人的歷史記憶及心中的創傷,虛構與真實人物夾雜交織,事件和場景也多有影射,且以作家獨樹一格的敘述風格展開,堪稱是前所未有的一次閱讀體驗。
《七殺簡史》全書共分為五大章,各以那個年代具代表性的唱片及歌曲為名,每一章都描述一天之內發生的事,從歌手遭到暗殺的一九七六年起,到幕後主使落網、餘波盪漾的一九九一年。不落窠臼之處,便在於馬龍.詹姆斯是以意識流風格寫作,且是從多重人物的視角去敘述事件的發生經過,因此全書雖是以歌手為骨幹,實則是圍繞著他身邊的各式人物展開,包括京斯敦的幫派老大、地痞流氓、參與暗殺的槍手、《滾石》雜誌的美國記者、CIA幹員、曾和歌手共度一夜春宵的女子,甚至是有些奇幻、以全知視角冷眼旁觀的死去鬼魂等。使得讀者閱讀時,彷彿是身在角色腦中,可以了解他們的所思所想及種種掙扎,同時也都是從有限的視角去觀看,懸疑及未解之處要等到轉換視角,甚或掩卷之時才會真相大白。
此外,作者的行文風格,除了機關槍般的意識流獨白外,也夾雜許多牙買加方言及美國的幫派黑話,甚或是一九七○年代的各式流行文化指涉和象徵,特別是當時流行的歌曲及電影,還時不時出現後設小說般的敘述,讓人再再想起福克納或《尤利西斯》等文學巨匠及名著,加上原文共有約七百頁,因此在翻譯上可說是頗為重大也艱鉅的挑戰。
能夠還算順利地完成本書翻譯,首先要感謝台大翻譯碩士學位學程的恩師陳榮彬老師在過程中的提點,也要感謝近幾年譯介福克納《我彌留之際》及《聲音與憤怒》的葉佳怡老師,提供了寶貴的建議及鼓勵,特別是在書中方言的處理上。下文便大致分享幾個翻譯《七殺簡史》時面臨的問題,以及我採取的解決方式。
首先,本書最大的特色是作者的意識流書寫風格,行文間幾乎不斷句,宛如機關槍般連珠炮發射,以創造出一種令人喘不過氣、密集轟炸、眼花撩亂、目不暇給的氛圍,且連人物對話也不使用慣常的引號,而是以破折號代替。甚至在某些段落中,描述少年槍手嗑藥嗑嗨了準備行刺歌手,更是長達六七頁數千字的篇幅都沒有斷句。或是行刺當晚,則是以彷彿詩句或歌詞般的短句去描述刺殺現場。
《七殺簡史》p.305 (堡壘文化提供)
此外,在敘述之間,也常常會夾雜各式狀聲詞,或為了模擬角色思緒而斷斷續續的結巴語氣。在翻譯上,為了追求復刻作者的風格,我也全書都貼合作者的句型處理,並不特別為了閱讀的流暢而自行替作者斷句,秉持著「作者不斷,我就不斷」的原則,希望也能如實傳達出作者想要讀者體會到的急促及密集感。當然,此處所謂「閱讀流暢」背後的假設,是我認為本書所謂的「難讀」並不在於作者使用的語言,而是其風格。文字其實都還偏淺顯及易懂,只是行文的風格會造成閱讀上的困難而已,但相信讀個幾頁,進入作者的節奏之後,便能輕易習慣(或是跟我一樣已經麻痺了)。
至於連珠炮似的狀聲詞,或例如描述某名敘事者遭到活埋、呼吸困難的段落,由於作者的原文本來就會不斷重複,但突然在單字的中間(並非句子的一半)戛然而止,我則是採取注音的方式呈現。
《七殺簡史》p.346 (堡壘文化提供)
另一大挑戰是方言的處理。書中許多角色都是牙買加人(牙買加是英國殖民地,並不講西語,母語就是英語,本書也是以英文撰寫),說的雖是英文,但時不時夾雜各式當地的方言,用唸的唸過去其實蠻好懂,大概類似一種說話的腔調(例如boy會寫成bwoy),但書寫成書面便十分難懂,且字面上乍看之義其實和實際意思天差地遠(像是star就不是星星,而是「dude老兄」的意思)。原先想過採取台語或其他方式特別處理,但考量到牙買加方言與英語的關係,並非台語對應中文,不太有權力位階或政治之分,且若以台語表示,也會牽涉到閱讀上甚或拼音問題,使本書更加難讀,所以最後我並沒有特別處理方言,頂多是翻譯成特別口語,搭配書中的上下文及脈絡,讀者應該可以理解角色說的是方言。
方言意思的部分,多虧「Jamaican Patwah」這個線上方言字典網站,絕大多數的當地方言或慣用說法,在上面都可以查詢得到,要是沒有這個網站,我應該會先原地往生吧……
(圖/Jamaican Patwah 牙買加線上方言字典)
前文提到,書中也有許多一九七○年代的流行文化指涉和象徵,包括各種迪斯可、雷鬼、搖滾樂曲,還有當時熱播的電影(特別是克林.伊斯威特演的西部片)及電視劇等,角色言談間也時常爆出經典台詞或某個典故,作者更會在意想不到之處,突然迸出「巴布.馬利與痛哭者樂團」的經典歌詞乃至《聖經》中的宗教典故,更別提雷鬼文化中重要的宗教元素「拉斯特法理教派」(Rastafari)了,可說是處處貫穿全書。基本上我做翻譯時除非必要,不然不怎麼寫注釋。個人認為文本會自己說話,作者想說的都在文本裡了,若是作者覺得沒必要解釋且文本中已經包含必要資訊,讀者可以自己查詢,那我通常都不會寫注釋。只是《七殺簡史》實在太過特別,若是書中各種典故都不加以解釋,讀者很容易一頭霧水,不知道現在到底是在銃尛。有些地方實在太過突兀,所以抱持著「如果這段不解釋就看不懂」的精神,同時又一不做、二不休彷彿強迫症發作,如果我剛好有查到,肯定都補好補滿。最後近四十五萬字的譯稿,總共寫了三百七十九個注釋,簡直就是把我這輩子的注釋都寫完了(不過當然一定還是有些未竟之處啦)!
另外還有個始料未及的問題,就是髒話的翻譯。使用原稿粗略查詢後,會發現全書共有一千三百六十四個fuck、五百八十五個shit,另外附帶一百多個牙買加人專用的髒話「bombocloth」(這個字類似中文的幹你娘,直譯的話是月經的護墊或是擦屁股的衛生紙,但當然不可能這樣翻)。本人其實本來就很愛罵髒話,不說個髒話就覺得哪裡怪怪的幹,簡直是行走的髒話字典(?),當然寫收錢的文章都是極度克制,不過想都沒想過,有一天竟然會遇上髒話不夠用的窘境,還一度走投無路到想要使用台語裡面各種罵人的話,但後來還是因為閱讀的流暢性作罷。
特別是書中有兩段,一段是美國CIA幹員貝瑞初來乍到牙買加,嘗試了當地名菜香料烤雞,但實在太辣了,辣到他都開始臭幹起店員的祖宗十八代。還有故事接近結尾,美國《滾石》雜誌記者艾力克斯被牙買加黑道綁架威脅凌虐,黑道甚至在他家裡現打起果汁,場面荒謬到近乎超現實,讓他實在忍無可忍牙了起來……總之我只能說我盡力了……
《七殺簡史》 (堡壘文化提供)
《七殺簡史》 (堡壘文化提供)
還有個兩難之處。當年《七殺簡史》得獎後,中國於二○一七年出版了簡體版(姚向輝譯,讀客出版),我在動工翻譯前掙扎了一下(其實也沒多久)是否需要先看看簡體版。但一方面怕會影響到我自己的翻譯,一方面我也是個支語警察,支語看了總是不太習慣,所以還是先開始自己翻自己的,直到校稿階段,若有一些意思比較不確定的段落,才略微參考簡體版,看看他的詮釋是否和我相同,或者我們兩個其實都看不太懂,需要再多加推敲。總之,在此澄清,簡體版對我翻譯的影響實在是微乎其微。我並沒有從頭到尾對照看,僅參考了非常非常少數的幾個段落,但其實只要稍微看一下,就會發現簡體版最大的「問題」在於潤飾了作者所有的句子,他所有的段落都有好好斷句……倒也不是說這樣處理不行,只是個人覺得讀起來順歸順,卻喪失了作者的原汁原味,算是略為可惜之處。
最後,也要感謝本書編輯張詠翔(沒錯跟我同名!)在編輯上付出的心力,她改稿改得非常仔細,挑出了不少錯誤,且因為翻譯時間長達半年,時間一拉長,難免有力不從心、狀態不好的時候,感謝她替我避免了在翻譯上鬧出大笑話。比如初稿有個最令人啼笑皆非的錯誤,是我把英國及大英帝國殖民地盛行的運動板球(cricket)全部都翻成「鬥蟋蟀」,還覺得牙買加人鬥鬥蟋蟀也是蠻合理的吧,好險有挑出錯誤。也感謝雙囍出版的硬漢編輯廖祿存,他是馬龍.詹姆斯的粉絲,在後續校稿階段也提供寶貴協助。
《七殺簡史》全書近四十五萬字,我畢竟不是牙買加人,已在翻譯過程中盡力查詢,替讀者補充典故,以利理解及進入故事,雖然肯定有些未竟之處,但還是希望這次的成果,能讓台灣讀者消除語言隔閡,欣賞到這個精彩萬分的故事,也可搭配熱心網友整理的全書歌單服用。以後想到牙買加,不再只是短跑選手「閃電波特」,也包括巴布.馬利波瀾壯闊的一生,以及牙買加特別的文化、歷史、生活,還有牙買加人(及那些所謂迷上牙買加的白人)面對這個島國複雜的情感、追尋和大國美國的關係,或許也能供同為島國的我們互相映射對照。
不過,話說回來,即便不瞭解背後的歷史及知識,單純作為小說閱讀,《七殺簡史》依然是本大師之作,光是馬龍.詹姆斯的文筆和風格,閱讀時便讓人血脈賁張,腎上腺素狂飆,而且在骨子裡,這也是個關於一九七○年代的故事,那個年代呢,如同書中大惡棍臨終的遺言所述,可是「一切都好得不得了啊,兄弟!」
楊詠翔
師大教育系、台大翻譯碩士學程筆譯組畢,每天都要聽重金屬音樂的自由譯者,譯有多本非虛構書籍及小說。OKAPI「鹹水傳書機」專欄特約作者、本書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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