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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光陰中照見自己了嗎?──陳德政談普立茲首獎作品《Stay True 保持真誠》
作者:陳德政 文字整理:李仲哲 內容提供:二十張出版 / 2024-03-07 瀏覽次數(5043)
四處闖蕩,選擇你想成為什麼樣的人,進而強調並修飾你的哪些面向。
徐華在這裡提到的重點就是選擇——身為美國人,該如何進行自己形象再造的工程,該成為什麼樣的人,該加入哪些群體,該穿什麼衣服、讀什麼書、看什麼電影,這些都是有意識的選擇,可以塑造出更明確的社會認同。但在另一個層次上,徐華的爸媽其實也在做選擇。他們當初抱持美國夢移民的時候,就選擇了另一種生活,甚至還要選擇自己的英文名字。這種行為的寓意頗深,不只選擇了別人該如何叫自己,也選擇了自己的新身分。大家會移民美國,不外乎就是為了幾個原因,第一就是改變的機會,第二則是移動的自由。徐華的爸爸讀理工科系,那時的台灣還是戒嚴年代,而他爸爸在美國發表了關於釣魚台的反動言論,所以有長達二十多年的時間回不了台灣。徐華一家因此只能留在美國當美國人,開著一小時的車程——對他們來說並不算太遠——只為了去中國超市買一罐醬油。
劉梓潔在《父後七日》其中一篇散文〈返鄉者〉裡寫了一段話:
可我相信,潛藏在心中的,我們仍是一個鄉下小孩。放大來說,就像是,土耳其作家到了美國,印度作家到了英國,成為英語流利,以英文寫作,用英文上課的教授級作家,但他們畢其生探索的,仍是那離散情結,他們寫的東西叫離散文學。
徐華在書中也提及了離散這件事情:
我們同為亞裔這件事,對我而言比對我的導生還重要,對我而言,亞裔美國人是一個雜亂任意的身分類別,卻也是產生自同一份集體奮鬥的身分類別。那是個寬廣到足以容下我們所有希望與精力的類別,有著貫穿不同國籍與階級的相似之處:難溝通的父母、食物的文化重要性、在家裡都要脫鞋。我們的年輕導生只需要了解到,這樣的一種社群同樣是屬於他們的。
徐華在大學時曾擔任過亞裔國高中生的老師,他們的認同和自己有所不同,他也因此在書中提及「離散」相關的話題,體現出他們之間的世代落差。其中說到了食物的文化重要性:食物在我們的生活中的確扮演很重要的一環,西方在提及亞裔時,也總會帶有許多刻板印象。「左宗棠雞」便是一個例子,去到美國的華人餐館必點這道料理,而紀錄片《尋找左宗棠》(The Search for General Tso)則揭露是來自台灣的大廚之手——算是某種台灣之光。左宗棠雞至今已散布到世界各地的華人餐館中,無論是在里斯本或是哥本哈根,都能看到它的身影。這道料理或許也可以作為西方對東方的一種想像,而這方面的問題正是徐華一直在探尋的。
他們玩弄的是刻板印象,而且只玩錯的。接著又來一遍。
徐華在書中這麼寫道,將刻板印象詮釋得幽默又深刻。這就讓我想起匯豐食品公司出產的「是拉差香甜辣椒醬」(Sriracha),我在台灣從來都沒看過,但只要是在美國讀書或工作過的人回台,想念華人餐館的味道時就會去買這款甜辣醬。它和左宗棠雞一樣,出現在全世界的華人餐館中;而同樣的東西也包含幸運餅乾。在美國的影劇作品中,常會看見白人角色叫華人餐館的外送,餐點裡面一定有幸運餅乾,這在台灣都是很少見的,算是一種刻板印象。
美國人對東方存有刻板印象,而東方的東西也可以再玩回美國。例如,有藝術家將是拉差甜辣醬玩成普普藝術,而普普藝術正是安迪.沃荷(Andy Warhol)發明的。安迪.沃荷曾以可口可樂作為普普藝術的畫作主題,可口可樂是美國文化最尖端的象徵,沒有什麼比可口可樂還更美國的了。
去年,有一齣由亞裔演員主演的影集《怒嗆人生》(Beef)受到廣大好評,劇裡運用幽默、深刻和有點哀傷的手段,來描述亞裔美國人在美國生活的處境。女主角的先生是一位日裔美國人,和阿健很像,又高又帥,還接受很好的教養。他的認同和其他亞裔美國人很不同,日裔美國人在美國已經生活了幾個世代,而且日本也因為發達的科技和文化,受到美國的尊敬。徐華在書中有提到,身為日裔美國人,他們體驗到的美國和其他亞洲移民所體驗的美國,是不太一樣的。
Beef(2023) (Source:IMDB)
移民議題往往從推拉理論角度來探討:
有些事物將你推離家鄉,另一些事物則將你拉去遠方。
我不懂為什麼爸媽想回一個他們當初選擇離開的地方。
台灣在一九八七年解嚴,徐華的父親無法回國的身分困境也跟著解禁。一九八○年代的尾聲,台灣的半導體產業非常發達,徐華的父親作為工程師,決定到新竹工作。他之所以會回到台灣,把太太和徐華留在加州,相隔一座海洋,除了因為不用再開車一小時去買醬油,還有一個原因是徐華沒有在書中講明的:因種族歧視而在職場上遭遇到的隱形天花板。他不是正港的美國人,在美國沒有更好的工作機會,但是回到台灣就能當上高階主管,正是因為這樣才會選擇回去。徐華的父母當初想在美國闖蕩,後來見到美國夢的美麗之處,也看到其現實殘酷、偽善的一面,這種複雜矛盾的面向就是美國吸引人的地方。
徐華的父親回到台灣時正值九○年代,徐華也跟著步入青春期,父子倆在那網路尚未普及的年代以傳真機來溝通。傳真這部分很為本書增色,因為徐華會在內文引用爸爸在傳真紙寫下的話,可以從中讀到父母對於青春期小孩的期盼、叮嚀和關切。徐華的爸爸還會去台北的唱片行,買下徐華可能會聽的卡帶,想搞清楚自己兒子在聽的音樂,和兒子有共鳴。多年前,他也做過一樣的事情:在剛到美國時,跟著美國同學聽巴布.狄倫(Bob Dylan),也就是那時美國進步青年該聽的音樂。這種融入美國的方式相當有趣。
徐華在書中花了非常大的篇幅,闡述超脫樂團(Nirvana)的主唱寇特.柯本(Kurt Cobain)。他和珍珠果醬樂團的主唱艾迪.維達(Eddie Vedder),也就是曾參與電影《阿拉斯加之死》(Into the Wild)配樂的製作人,都是那時西雅圖音樂風潮最當紅的主唱。雖然同為搖滾樂團,但在徐華的心裡和耳中,珍珠果醬俗不可耐,超脫則是至高無上。寇特.柯本已經過世三十年,成為了永恆的圖騰,永遠年輕。
Kurt Cobain (1967-1994) (Source:wikipedia)
Eddie Vedder (Source:wikipedia)
搶在其他人之前、早幾分鐘吸收到的新知,能轉換成一種利基型社會資本,而我又是個勤勉的學究。
我認識每個聽起來有點神似超脫但還沒人聽說過的樂團。
Nirvana 對我唯一的指引就是興奮感。
徐華在書中的這段文字使我發笑,完全描述出喜歡聽另類音樂的人的某種心態。就像和朋友提起時,朋友為了裝酷而裝懂,回家才趕快做功課的感覺。而搖滾音樂對於年輕人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勾起興奮感。
通常,我不習慣看到阿健坐在後座。有那麼幾個晚上我們開車在柏克萊附近晃蕩,他腿靠車門,雙眼掃視地平線,尋找尚待一探究竟的咖啡店,以及幾間我們滿二十一歲後便能經常光顧流連的偏僻廉價酒吧。
他向來過度盛裝——有領上衣、Polo夾克,就是我永遠不會穿的那些東西——或許那只是表示他準備好來場冒險了。多數時候,我們就花一首歌的時間開車去7-11買菸。
在那年紀,時間流動得緩慢。你渴望著發生些什麼,在停車場打發時間,雙手深插口袋,試著想出接下來該前往何處。生活在他方,而該做的不過就是找出一張指向他方的地圖。又或許,在那個年紀,時光飛逝;在你心急地想要有所作為,而當事情發生,卻又忘了去記住。一天像是永遠,一年長若一個地質年代。
這段描述讓我想起一首歌——非凡人物樂團(The Smashing Pumpkins)的〈1979〉。這首歌也就是我這代人的出生年代,MV的情境也跟這段文字相似,講述幾個年輕人開車去便利商店買酒,享受著無所事事的郊區生活。而徐華將一首歌作為測量時間的單位,也能看出他對音樂的喜愛。
如何離開他而不拋棄他?
我拾起筆來,試圖把自己寫回過去。
我越是寫阿健,他就越是像另一個人。
這段話非常有意義,探究自己從記憶中拼湊出來的回憶,到底有多少真,又有多少是想像出來的。在摯友過世二十多年後,寫出了一本紀念他的書,讀者能從中讀到什麼,自己寫下的又是什麼,這是徐華對自我很深刻的探問。這段話也讓我想起《鬥陣俱樂部》(Fight Club)。在這部電影中有兩位主角,其中一人有名字,名為泰勒,其中一人則無,只是敘事者,他們兩人會同時出現在劇情中。最後,觀眾才會驚覺原來兩個主角是同一個人,泰勒只是敘事者的想像,一個他自己所渴望的人格,渴望的人生,渴望的另一種身分。在超譯這本書的情況下,《Stay True保持真誠》其實可以是一本後設的小說——阿健是徐華想像出的人,一個比他酷、自己相當嚮往的人。而同時,阿健也嚮往著徐華,所以當他們兩人拼湊在一起時,會形成亞裔美國人很完整、理想的形象。一旦分開,卻都各存有某一種缺陷。
Fight Club(1999)
閱讀這本書可以有很多方式,能夠從不同觀點切入,當中最動人的,就是他對死去摯友的深深懷念。其中還有對台灣的描寫──以及台灣小孩如何在美國尋找安身立命的所在,這些都是非常深刻的。
※以上文字整理自2024年台北國際書展講座「你在光陰中照見自己了嗎?──普立茲首獎作品《Stay True保持真誠》新書分享會
Stay True保持真誠(首屆普立茲自傳文學獎得主,作者訪台紀念版)
Stay True保持真誠(首屆普立茲自傳文學獎得主) (電子書)
口述:陳德政(作家)
文字整理:李仲哲(二十張出版特約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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