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賴逸娟│麥田出版編輯
大家可能很難想像,在一九五○年代的美國,男生和女生上大學的比例有多麼懸殊。尤其是愈難考進的常春藤名校,愈被歸類為「硬科學」的領域,女生的入學人數就愈加屈指可數。一般人對這些女學生的觀感也往往流於刻板印象,認為她們入學的主要目的,不過是去釣一個金龜婿,並非認真研究學問。
然而,在短短半世紀間,西方社會的性別意識突飛猛進,也影響了如台灣之類的亞洲國家。如今在台灣,女性與男性已有均等的受教權。雖然在職場中,男女薪水級別仍有差距,隱形的歧視仍處處隱藏在日常的細節裡,但在專業領域,即使是法律、政治、科學、體育這類過去由男性全面主導的場合,我們至少已經能夠想也不想就舉出幾個箇中最傑出的女性例子,而光是這一點,便是好不容易才擁有的成果。
這樣看似理所當然的現況,是經由各界好幾代人的努力、涓滴累積而成。
在促成性別平權的法律工作者裡,二○二○年九月過世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露絲‧拜德‧金斯伯格就是一位絕對不可遺漏的重要人物。她的多年好友傑佛瑞‧羅森為她所撰寫的傳記《「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橫跨近30年,13場關於愛、自由、人生及法律的對話》中,不僅清楚交代了金斯伯格當年從極端性別不平等的背景中逆流而上的過程,也介紹她在最高法院的職涯中,一點一滴修正了性別歧視法律的幾場重要判決。
以一九九六年的VMI案(維吉尼亞軍校案)為例,這所軍校的經費來自國家,但不讓女生入學。所以金斯伯格拋出的質疑是:如果一間學校提供大量福利給專屬某個性別的人,卻不給另一個性別的人,國家該不該繼續資助它?很多人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畢竟哪有女生想進軍校?但金斯伯格回答得很精闢,她說:「的確,我不想,我女兒也不想。你雖然是男人,但你也不想。可是有些女生有意願、有能力,也準備好要接受VMI嚴苛的訓練。為什麼她們不能有這個機會?」沒錯,重點是機會人人都有,不該有哪種性別的機會比不上另一種。她要點出的是,專屬於某種性別的職業往往基於偏見,而非本質。男生可以有縫紉編織與照顧孩子的機會,女生也可以有進入海軍陸戰隊的機會,這正是金斯伯格對未來的願景。
回顧五○年代,金斯伯格剛進哈佛法學院時,全班女生只有九個,男生卻有五百多個,院長還會在始業式上分別詢問這九名女生入學的理由,要她們說明自己為何來讀哈佛法學院,憑空占掉一個本來要給男生的名額。而彼時的金斯伯格不僅已為人妻,也已為人母;她就這樣一手抱著孩子、一手夾著法律教科書,堂堂敲開哈佛法學院的大門。後來她隨丈夫轉學到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並以第一名畢業,畢業後卻連連求職失利,連一個法院助理的職位都應徵不上,只因她是女人。從此她輾轉闖蕩於各種與法律相關的領域中,包括學術單位、人權團體,經過十幾年的努力,慢慢讓愈來愈多人注意到她在性別平權領域的改革訴求。一九九三年,她才終於步入美國司法體系中最頂端的殿堂,被總統任命為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位猶太裔的女性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第二位女性最高法院大法官。
金斯伯格曾在接受訪問時被問到最高法院應該要有幾位女性大法官才算「夠」,她笑說:「有九個的時候就是夠。」本書將金斯伯格數十年來所參與、甚至扭轉的法律判決濃縮在十三場對話裡,讓讀者更貼近這位現象級人物超前部署的思考。關於真正的平等應該是什麼模樣,法律又應該如何更好地服務不同階層與性別的人民,沒有遺漏,這位偉大的女性以她的一生做了最有力的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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