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文蔚唱道「他的回憶,清除得不夠乾淨。」凱莉鬼鬼祟祟探查過大人物的第一任妻子,假裝有意在她那出書還跑去見面(接著凱莉自己也變成陰魂不散的前任,最終拆散大人物和娜塔莎的婚姻),這世上不知道定期清空記憶體的人很多,所以你如果問世上的現任最想斷捨離的東西,大概有一個排名很高的選項是「對方的前任」。
我個人不相信分手以後繼續做朋友這種事,分手以後繼續做朋友,跟在烤吐司上面看到耶穌一樣,都是眼睛業障重啊,假的(過時哏也可以丟了,就跟前任一樣)。你願意相信就會看到,但吐司其實只是沒有什麼其他心態的吐司而已,跟前任做朋友這件事當然天天有,但其實有很多時候,是混雜其中一方的不甘心跟另一方的貪小便宜,而說到斷捨離,就是要丟棄這種不甘心跟貪小便宜累積的物件。
你在影集或系列電影裡面看到那些跟前任糾纏不清,好比羅斯和瑞秋,布萊兒和查克,或萬磁王和X教授(咦?),就覺得,喔,所以這也不是說特別不對嘛,那你就大錯特錯了,影集或系列電影裡面的人會一直糾纏不清,是因為那些演員都簽了合約不得不演下去,羅斯和瑞秋在演糾纏不清的同時,每集的片酬有一百萬美金呢!而且那都是做戲,人生不是一個長壽影集或某種漫畫宇宙,你不用跟同樣一批人在那搞,有些角色該賜死的也就得死,該讓他走的就讓他走,前任舊愛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羅斯和瑞秋糾纏不清的同時,每集的片酬可是有一百萬美金。
跟舊愛斷絕聯絡後,偶然遇到,想起一點回憶,當然不是不好,但為了自己也為了對方,不跟前任藕斷絲連,才是對所有人的人生最好的選擇,一件事有不得不結束的理由才會結束,如果你能解決那個問題,早就解決了,不會分手以後才解決,我不是說你要把前任忘得一乾二凈,因為那不太可能,再怎麼樣也是深愛過的人,但深愛過的人不代表就要永遠留在手上,更不代表就要試圖讓整個關係起死回生,起死回生有些是美麗的童話故事,但且讓我提醒你,這世上大多起死回生的故事,都是變成殭屍(或至少也像史蒂芬金的《復活》一樣,有無法預料的併發症)。
跟前任做朋友基本上是一種,讓我想想,招魂的行為。你穿著白衣有人搖著竹竿鈴聲在那裡叮叮響,還一路喊著「過橋喔」「回家喔」,就跟你走在路上觸景生情「我跟他曾經在這裡初吻」「他曾經在這裡說過愛我」,然後忍不住傳簡訊給人家一樣,說不定對對方來說,也是一種看到鬼的靈異事件,過多的回憶累積起來,變成咒怨的機率就大很多。
人生有千絲萬縷的人際關係,我們當然往往偷偷希望前任跟我們分手以後對我們難以忘懷,因為那可以餵養我們的自我意識(天啊我就是這樣讓人念念不忘一試成主顧!),可是與前任的人際關係是最不必要的人際關係,跟前任維持良好互動除了自我感覺良好以外,我想不到其他的好處,要擁有乾淨的人生,就得先清空記憶體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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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 陳祺勳
中山大學藝術管理研究所畢業,以藝術投資為興趣,時尚評論部落格「個人意見」格主。著有《個人意見之品味教學》《個人意見之待人處世指南》《個人意見之愛情寶鑑》以及《個人意見之完美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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