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職業」這東西是用來給別人看的,各種人際關係裡,大家似乎需要很多熟悉的標籤方感到安心,例如性別、國藉、年齡、婚姻狀態。而有個職業,別人才放心這個人在社會上有卡到位置,能付帳單,並無公害。
但是每當說到職業我就有很多內心戲。過海關要填寫職業欄,無論從前寫 Graphic designer 或後來變成 Illustrator(通常以英文避開「師」或「家」兩個字),我也擔心自己不夠說服力,不知人家看著我的外型和打扮會否質疑?會不會要我提出有過什麼滿意的作品?問我每個月能賺多少錢?有任何大眾認可的成就嗎?對社會運作有何意義和貢獻?然後我眼神閃鑠答不出來,會有人跳出來斥喝:「憑你?!竟敢自稱?!你不能過關!」
從前我在報社、雜誌社、出版社和大中小企業做平面計設,後來因為上班相當苦悶,通勤時為著舒壓,開始用手指在手機上畫自己家的貓。殊不知畫了一堆之後,有個編輯說可以結集成書,我初次嚐到為自己創作,而非服務客戶和老闆的充實感覺。
之後一邊上班一邊用週末寫和畫了第二本書,題材是身為香港人生活在台北的趣味記事。再後來寫了一本關於自己撿到一隻貓的書,順道把前半生對愛的體悟和反省,和貓所帶來的生命啟發通通寫進去。
自由自在地創作是條不歸路,像是嚐了禁果的夏娃,我把自己逐出週休二日、收入穩定的伊甸園,成為全天候在家接案的自由工作者。但凡有人覺得我能勝任的,我也躍躍欲試,除了畫插畫是比較固定的工作,也寫了第二本貓書,做過一些產品販售,寫過一陣子專欄,最近出了一本超短篇故事集。
其實我不確定自己算什麼,如果可以老實又不怕肉麻,我希望職業欄能準確地寫:我做自己,正職生活。我想好好當一個人,吃飯、採買、睡覺、清潔、養貓、維繫少量社交。經營兩個讓我樂在其中的粉絲頁。我畫圖、寫字、拍照、塗指甲、玩玩具、看影集、讀書、散步、上網濫閱大量有用和無用的資訊。我有焦慮或樂觀的時候,有勤勞或無聊的時候。我欣賞日常遇見的所有美好,旁觀也親身體驗現實的殘酷醜陋,然後化為圖畫、文字、照片和商品去交換錢來養貓和自己。其實我不想管別人怎麼形容我的身分,雖然有盼望能找到更多換錢的途徑(向宇宙坦承),但在未找到之前,只能繼續做自己,不然除了每期對發票和偶爾買威力彩,也沒有其他辦法了。因為我認為不管以何種方式換取金錢和他者眼中的社會定位,生活才是最重要的正職喔。
作者簡介
現職自由插畫師。生於香港,2006年移居台北,現居淡水,養貓。
著有圖文書《Emily的貓》《小港包的台北五四三》《我愛陳明珠:讀萬卷書不如撿一隻貓》《陳明珠愛我:貓來了,是要教人得療癒》等,散文集《黑的扭蛋機》。最新作品為《指繪快樂:美不美沒關係,指甲就是著色本》。
粉絲團:我愛陳明珠.My Child is a Cat 、我又在玩了
IG:www.instagram.com/emily.tovi.stin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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