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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該為冤案負責?──《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作者Darnstädt博士談德國法治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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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羅士翔(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成員)

台灣法律繼受歐陸法系,尤其受到德國法的影響,今日,德國法仍然是我國法律改革的重要參考。《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帶給我們極大震撼,原來德國也有著如此離譜、令人難以忍受的冤案事件。而這些司法錯誤如何造成,司法人員對於冤案的反映,一字一句歷歷在目,極像是台灣此刻正在發生的事情。

本書作者Thomas Darnstädt博士,是《明鏡》週刊的資深記者,並取得法學博士的學位,這樣的資歷解釋了本書流暢的文字以及作者分析冤案的深度與專業。而作者在書中對於司法人員多有批判,也精闢地提出幾道解方。

台灣已有多本精彩的司法報導文學作品,但沒出現過具有法學博士身分的記者,也沒有關於冤案的系統性分析。令人好奇作者是如何一手寫報導,一手分析司法冤案。而本書的強力批判,在德國司法界有沒有引起一場「雪崩」?也同樣引人關注。

引介本書翻譯的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於九月前往漢堡訪談本書作者,並和作者分享本書在台灣的迴響。內容經訪談人羅士翔稍作編排,透過OKAPI與各位讀者分享。

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

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

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 (電子書)

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 (電子書)



Q1. 您為何開始寫《法官的被害人》這本書?

Darnstädt博士:
我是《明鏡》週刊的記者,負責法律與政治相關的專欄,四年前《明鏡》週刊有一期封面報導是我做的冤案報導,一般來說出現在封面故事的新聞會引起很大的關注,當時編輯就問我有沒有興趣繼續發展寫成一本書,我當然也很有興趣,隨後我就繼續整理當時在德國比較知名、有爭議的案件完成這本書。我自己對於邏輯、論理有興趣,這可以說是我關心的重點,所以面對這些判決書,我會一句一句看,了解法官的邏輯跟論理,邏輯是否正確,推論是否合理,最後就一步一步完成這本書。

Q2. 法官、檢察官或律師對這本書有何迴響?

Darnstädt博士:
我有很多法界的朋友,大多數都對於這本書很有興趣,會邀請我去跟法官們演講,我想多數法官也都了解現行的審判工作確實有問題。在法學院的訓練中,他們學到法律規範、如何解釋法律,但實際審判工作卻是要發現事實。就我所知,在他們的學習過程中,並沒有受過如何發現真實的訓練,另一方面也欠缺思考邏輯的訓練。

我很多法官朋友們都深深感覺到「審判的艱難」,他們的工作需要發現真相,但現實狀況是真相往往難以發現,也因此他們承受了非常大的壓力。

所以當我出版這本書之後,法官朋友們認為我說出了他們的心聲,他們會希望一起討論該怎麼解決這些問題。反倒是檢察官反彈很大,他們非常生氣,會指著我說事實不是我講的那樣、我講的並非真實情況。

Q3. 可是書中並沒有直接指責檢察官?

Darnstädt博士:
書裡面有提到警察的錯誤、檢察官的錯誤。而警察又是由檢察官指揮辦案,所以檢察官們覺得自己也被罵到了。

我認為必須要講出這些造成冤案的所有錯誤,大家一起來檢討,司法必須內建糾錯機制,有時候錯誤造成之後,就會有人說「人非聖賢,難免有錯」的鄉愿說法,我認為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必須要檢討錯誤,才能夠避免下次再犯。

路人變被告:「走鐘」的刑事司法程序/Convicting the Innocent-Where Criminal Prosecutions Go Wrong

路人變被告:「走鐘」的刑事司法程序/Convicting the Innocent-Where Criminal Prosecutions Go Wrong

Q4. 在美國冤案研究《路人變被告》裡面有提到不當辯護也是冤案成因,但《法官的被害人》裡面似乎沒有特別提到律師的錯誤?

Darnstädt博士:
確實沒有。我認為律師在訴訟程序很重要,能夠保障被告的權益,但並不是律師決定法院會不會誤判,有義務也有權力控制司法系統不要出錯的人是法官。我也有不少律師朋友,就我所知,在法庭上即便律師極力為被告主張,有時候也根本沒辦法影響法官,法官才是必須對於審判結果負責的人,也因此當冤案發生時,我不認為要去責難律師。

Q5. 在德國有類似「無辜計畫」、「台灣冤獄平反協會」這樣的民間團體嗎?

Darnstädt博士:
就我所知,沒有。我有一位在德國很有名的律師朋友,不是許文律師(編註:《法官的被害人》受訪律師之一),是另外一位律師,他有蠻多國際交流的經驗,是他告訴我美國有無辜計畫(Innocence Project)的存在,但在德國目前並沒有這樣的組織,也沒聽說有人打算成立。原因是什麼我不清楚,這可能涉及到律師的養成教育,而大多數的律師都是案件取向,一件案子一件案子來處理,沒有時間再去成立組織。而且單是一件冤案救援可能就是一輩子的工作,書中第七章提到的冤案「班尼克‧托特(Benedikt Toth)」,這一案件後來被判無期徒刑,此案件的卷宗有一整間房間這麼多,律師單忙這件案子就分身乏術,不太有時間再去成立一個民間組織。

Q6. 在德國,記者有法學博士的學歷是很平常的事情嗎?

Darnstädt博士:
並不多見。大概在我16歲的時候,我的夢想就是擔任《明鏡》週刊的記者。而在進入法學院前,我曾當過一年記者,當初決定去念法律,主要目的是希望提升我的論證說理,而進去就讀後我也對法律產生興趣。我曾經取得司法官的資格,如果當時我願意,我可以去擔任法官,但正好《明鏡》週刊的編輯找到我,問我要不要到週刊工作,這正是我夢寐以求的,所以後來我並沒有進入司法體系,而是到《明鏡》週刊擔任記者。

Q7. 你曾經想過如果你去擔任法官的話會怎樣嗎?

Darnstädt博士:
剛剛提到,進入《明鏡》週刊是我小時候夢想的工作,我在《明鏡》週刊工作30年後退休,我不曾後悔過這個決定。而事實上我的工作也仍然是跟許多跟法官、律師等法律人合作。《法官的被害人》獲得法官的支持,有一部分可能也是因為他們知道我本來也可能是法官的一員,並不是來亂的鍵盤法官。

Q8. 下一本書有何規劃?

Darnstädt博士:
下一本書將談論德國的憲法法庭。我主要關心兩個主題:法治與法院,我的博士論文是以警察法作為主題,我認為警察職權範圍跟法治國家有密切關連性,而談到法治也就會關心憲法的問題,憲法法庭對於德國民主發展相當重要,而2018年剛好是威瑪憲法一百週年,這是德國憲法發展的大事,所以我下一本書會談德國憲法。

Q9. 有沒有什麼話要對於台灣讀者說的?

Darnstädt博士:我沒想過這本書會最先出現中文版的翻譯書,聽起來台灣與德國的情況非常相近,在政府體制內也欠缺一個機關、機制去檢視這些可能的錯案。
雖然有民間團體像是「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的存在很重要,但是我認為應該還是要由政府成立一個檢視錯案的機制,不應該把這責任交給民間團體。

其次,我認為應該要想辦法增強法官認定事實的能力,在法官養成教育上必須更加重視這一環節。

《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作者Thomas Darnstädt博士。(圖/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由台大法律學院王兆鵬教授、羅秉成律師、葉建廷律師、高涌誠律師等人發起,成立於2012年,希望參照國外成功的冤獄平反經驗,以實際行動救援國內冤錯案件的無辜受害者,並尋求與全球各地冤案救援組織建立國際性的連線與合作。協會成員涵蓋律師、學者、社會團體、企業界、醫學界及宗教界等專業人士,藉由多元化成員組成,以使不同領域的專家皆能發揮所長,為無辜受害者爭取平反,我們將持續努力為台灣冤獄受害者帶來曙光,並朝減少司法誤判之目標邁進,以期待台灣社會得以更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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