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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厚心得

你可以把它當成一則青春小說,但卻無法忽略某個年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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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灑

「我,十七歲,我是時尚人。未經我蒐集認可的,不會成為時尚。」就因為這幾句話,《我是時尚獵人》到手時,直覺這只是一本國中、高中那個尷尬的年代會看的小說。或是,以為書裡談的只是一群年輕人,如何在街頭發掘下一波的流行元素。當然,會有一段純潔的愛情影響著彼此,讓充滿矛盾的青春沾染著些許憂鬱與繽紛。是的,這個故事很簡單,深度卻不只是文字表面所要呈現的青春洋溢而已。

杭特的職業是時尚獵人,他隨時在街頭遊蕩,觀察路人甲、路人乙的裝扮,只要看到他覺得有趣或新鮮的點子,他會要求對方讓他照張相,收集點子,傳回母公司,再將這些原創性高的流行元素,運用在日後的設計上。就是這樣的工作,讓他遇到了特立獨行的珍。但自從遇到珍之後,杭特的工作與生活不再像以前一樣輕鬆,反之卻陷入一樁時尚界綁架案裡。

事情發生在某一天,杭特的主管曼蒂約了他以及珍到某個地方,曼蒂想給他們兩位看個商品,並希望珍看了該商品之後,能給個原創性的意見。第二天,當杭特和珍到了約定的地點時,卻遲遲不見曼蒂,只看到曼蒂的手機被丟在不起眼的地方,也從那時開始,他們再也找不到曼蒂,她就這樣失蹤了。於是,他們兩個人開始了尋找曼蒂的旅程,同時,在這段探險中,他們發現許多流行界真實的面貌,更必須重新思考他們原本熟悉的流行界──「酷之金字塔」必須面臨重組。在酷之金字塔中,位於最頂端的是創新者,也就是時尚獵人的獵物,下一層是潮流定調者,即杭特所代表的時尚獵人,最下層是消費者。但在曼蒂失蹤的這段時間,他們發現,原來有著一群「攪局客」,他們不滿於不斷被定調的創意被無情的消費,使得許多獨特的設計在最短的時間之內,淪為沒有價值的流行。為了讓創意可以不被恣意浪費,「攪局客」於是出現,並與龐大的資本主義流行界對立。

看完這個故事,會覺得杭特是幸運的。他在這麼年輕的時候,就經歷了這些有趣的事:在街頭搜集情資、一段尋人探險、看到流行界的真實樣貌、以及檯面下的反主流思想,這些經歷,是趟冒險,也是學習反向思考的機會。年輕的時候,我們總希望自己能夠遇到不平凡的事,讓自己顯得不一樣,至少,在同儕間顯得異樣。 忽然記起國中時期一個飲料廣告的文宣:「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為了這句唯我獨尊的文宣,許多家長憂心忡忡地與廣告商對戰,但衛道思想歸衛道思想,那或許是較資深的人該去面對的課題,但年輕就該有偶爾荒唐的本質與勇氣,否則,怎能算青春呢?

但或許是我年紀有點大了,《我是時尚獵人》的故事步調顯得有點快,閱讀的力道年輕且急速,一瞬間,就來到結尾,有點喘不過氣的感覺。但也是因為到了開始沉淪回憶的年紀,所以在故事結束時,卻為「攪局客」感到可悲。他們雖然號稱為了打亂原本的酷之金字塔而存在,但最後仍然以資金為導向,為維持反主流運動,而將一批創意商品轉賣給流行資本界,對立又有條件地妥協,會不會反而淪為他人訕笑的對象?

即使以反主流的妥協與對立切入這個故事,《我是時尚獵人》的情節依然不複雜,看這本書,就像突然有一天,把國中時期買的音樂卡帶拿出來聽, 或是拿起當年的日記出來看,會有點想笑,但腦中卻又想起十幾歲的那幾年,因為有勇無謀所犯下的錯誤或可笑的經歷,那是無法忽略或否定的歲月, 滿是熱情與無知,就算別人想用十個青春取代,我也不想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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