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e vixit, bene qui latuit。」
芙羅倫斯先是點頭,隨即一愣:「咦,對不起,妳說什麼?」
「這是拉丁文,奧維德的詩。意思是『隱藏得很好的人,才能過得好。』」
「噢。」
海倫看芙羅倫斯一頭霧水的樣子,笑了。「妳不用管我,我沒事就愛搞神祕。回到妳的問題,兩個字答案,『不會』。我不在意沒人知道是我寫了《密西西比狐步舞》。」
「可是,妳幹麼要匿名?搞得這麼神祕,為的是什麼?」
海倫點了根菸,把視線移向窗外。「乍聽之下很傻是吧?但我不覺得。不過我那時候還年輕,寫那本書的時候,我才二十來歲,差不多是妳現在的歲數吧,我猜。」
芙羅倫斯不由自主打斷她:「欸,不會吧,難道妳才⋯⋯三十三?三十四?」
海倫哈哈笑起來:「不用客氣啦。我三十二。」
「總之呢──」海倫繼續往下說,完全沒察覺芙羅倫斯低落的情緒。「我當時在傑克森,在一間教科書公司當校對。那本小說完全是我用午休時間寫的。好笑的是,那時候的我一心一意就是要搬到紐約,變成名作家⋯⋯只是我並不想因為『那本書』出名。但那本書我非寫不可,我得用它把我想說的全部說出來,才能往前走。」她轉頭望向芙羅倫斯問:「如果身體裡有絛蟲,妳知道要怎麼把牠趕出來嗎?」
芙羅倫斯搖頭。
「找一間很暗的房間,要很暗很暗、伸手不見五指那樣。把一杯熱牛奶放在自己面前。絛蟲就會自己找路,從你鼻孔鑽出來。你一發現牠探出頭來,就要趕快揪住牠、往外拉。這就是我寫《密西西比狐步舞》的感覺,那個過程很慘烈、很痛苦、很噁心。可是到頭來,又很有療癒的作用。
「我不希望到了紐約還跟這本書扯上關係。我想要一個全新的開始,去一個新的地方,沒人知道密西西比州的海斯維爾是什麼鬼。」
芙羅倫斯默默記下這個鎮名。
「我以為用個假名、寫完這本書,就可以搬到紐約,用海倫.威爾考克斯這個名字光明正大出道。我早就想好了,我要寫一本格局非常大、跨越好幾世代的小說,講十九世紀初一個家族橫越美國西部的故事。不過我老是一動筆就卡住,不管試過多少種方法,就是沒用。我甩不掉自己的那個故事。」
海倫猛地起身,走向冰箱旁的壁櫥,拿出一瓶威士忌和兩個酒杯,打開酒瓶就往杯子猛灌,還濺了一些在流理臺上。她拿了一杯給芙羅倫斯。
「話說回來,那個時候的我,怎麼可能知道《密西西比狐步舞》會大賣?我簡直不敢想像誰會對那種窮鄉僻壤小地方感興趣,哪可能想得到後來有那麼多人買帳啊。我把稿子丟到幾間經紀公司,想說眼不見心不煩,也算了了一樁心事。後來我接到葛蕾塔.弗洛斯特的電話,整個人都傻了。
「等書真的賣起來之後,葛蕾塔幫我談到第二本書,預付版稅超誇張,可是她用什麼去談的呢?只有一頁的故事大綱,上面寫什麼我根本不記得。那是一年多前的事了。當然啦,出版社願意砸錢,為的是莫德.迪克森這塊招牌,因為大家就是衝著這個名字買書呀。萬一我出面公開真實身分,不就全完了嗎?每個人都說求真相求真相,等知道真相了肯定又失望。猜不透的事,永遠比真相有趣得多。沒騙妳,我真的跟葛蕾塔說了老半天,就讓我用真名出書會怎樣,可是她說得對,實在沒有用真名出書的道理。就這樣,我這輩子就跟莫德.迪克森綁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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