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家一致公認作者文筆犀利而不流於濫情,又有不同於以往的角度,文壇也因此注意到這位新人,只是這本書一開始並沒大賣,但在好萊塢某知名女星相中它做讀書俱樂部選書後,頓時洛陽紙貴。而且不知該說是未卜先知還是走運,這本小說問世的時間,恰巧是「#MeToo運動」的最高峰,而且書中生動刻畫出義憤填膺下鋌而走險,一觸即發的那種高張力。儘管女主角莫德.迪克森那一晚在「漂流木酒館」後面捅死了色魔法蘭克.狄拉得,讀者不管前因後果怎麼回事,總之就是狠不下心怪罪她。
這小說光是在美國就賣了三百多萬本,也在籌備開拍迷你電視影集。但令人費解的是作者莫德.迪克森卻是個謎,不接受採訪、不去各地打書、不參與宣傳活動,而且書中連謝詞頁都沒有。
該書的出版社(也是「佛瑞斯特」的競爭對手)坦承「莫德.迪克森」是筆名,作者本人希望維持匿名。想當然耳,眾人隨即議論紛紛,大肆猜測此人的真實身分。「究竟誰是莫德.迪克森?」成了無數雜誌、網路論壇、紐約出版圈午餐的共同話題。
有些小說會刻意把情節設計得很戲劇化,也因此大為暢銷。芙羅倫斯對這種書向來嗤之以鼻,覺得殺人元素早就浮濫到不值錢。但她對《密西西比狐步舞》卻是大為驚豔。這本小說中安排殺人元素,不是為了增加劇情張力的刻意設計,而是整本書存在的理由。讀者完全能感受作者的急切,體會凶手非下手不可的緊迫,甚至嘗得到刀子捅進去的快感。
芙羅倫斯到現在都會背那一段:
那刀不費吹灰之力便滑了進去,鋒利的刀刃長驅直入,陷進法蘭克體內溫暖柔細的皺摺。她再次舉起刀,這次戳到肋骨,刀子劇烈抖動。她手一滑,沒握住刀柄,反在那柔軟蒼白的肌膚上打了一記。他腹部染滿了血,浸在血中的粗黑體毛晶亮而滑順,好似新生兒的頭髮。
芙羅倫斯從未看過這樣的筆法──犀利、野性,說暴力也不為過。總之,她根本懶得管這個莫德.迪克森是男是女。她只知道無論此人是誰,都是個主流圈外的邊緣人,就和她一樣。
「妳幹麼這麼激動?」弗利茲問亞曼達:「拜託,我又沒說女的不能當作家,我只想說,『寫這本小說的人』不是女的。」
亞曼達捏捏鼻梁,深吸了一口氣。「我幹麼這麼激動?因為『寫這本小說的人』是那年最暢銷的小說家,『而且』還入圍了國家書獎。不過,當然啦,只有男人寫的書才『重要』啦。女人寫的就是讀書俱樂部才看的垃圾書。你嘛幫幫忙,媽的不要把自己碗裡的肉吃完了,還來喝我們的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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