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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之西】「異常」是家庭失能的唯一原因嗎?體罰與暴力的距離有多遠?——讀《異常的正常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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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關係的發生來自血緣,關係的品質卻來自於相處。涓滴的感動與積累的相知能締造無可取代的愛與羈絆,長期的愁怨、爭吵、權控甚至暴力與羞辱,則會導致難以挽回的扭曲。不幸的是,這兩種情形最可能發生的場域,都在家庭之中,而愛雖是人類最浪漫的超能力,親子之愛卻是最現實的人際關係,家庭這個單位所衍生出的許多活動與法律關係,諸如生日、出遊、婚喪、資源分配、財產繼承等,又進一步強化了其中的所有。

長久以來,「幸福家庭」的畫面不斷在大眾媒體與行銷廣告中放送(汽車廣告出來面對!)(並且別再消費那隻黃金獵犬了),新聞與影劇則不斷強化父母犧牲奉獻的愛,天倫之樂的完形想像讓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下意識的排除那些不符想像的家庭圖像。

所謂「不符想像的家庭圖像」,亦即所有脫離「異性雙親與婚生子女」(最好是2個)(別忘了那隻黃金獵犬)的家庭,如單親家庭、同性父母、收養子女、非婚生子女,甚至是隔代教養。這些「脫軌」的家庭在社會陷入危險時,經常成為替罪羊,小至職場上幾句衝動的咆哮,大至犯罪入獄的反社會行為,都可以歸罪於「異常的家庭環境」

異常的正常家庭:家暴、虐兒、單親、棄養、低生育率……一切問題的根源均來自「家庭」?!

異常的正常家庭:家暴、虐兒、單親、棄養、低生育率……一切問題的根源均來自「家庭」?!

然而,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親職角色的缺席若是唯一關鍵,為何不是每個單親/失親的孩子都走向一樣的結果?那是因為家庭長成什麼模樣不是重點,重點是「孩子如何經歷這個模樣的發生」。父母和平分手所衍變而來的單親,和目睹家暴現場、被迫保護母親或手足所導致的單親,即使在同樣性格的孩子身上都會形成天差地遠的影響。許多單親家庭的孩子並沒有經歷痛苦的撕裂或經濟劇變,反倒因此感受到周邊更豐足的愛與支持。

換言之,所謂的「異常」與「正常」,並不是親情與行為的保證,這樣的劃分原本就不該存在。韓國資深記者、兒童人權倡議者金熹暻(김희경)寫下的《異常的正常家庭》,正可以告訴你我們以為的「正常」家庭其實可以多麼「不正常」。

在韓國社會,競爭的單位不是個人,而是家庭。」在金熹暻的研究中,韓國家庭無可動搖的地位,來自於國家的隱身與後退。就在60年代之前,韓國還是世上已開發國家中,前5個完全沒有社會保障的國家,卻自60年代至今,在短短一甲子內便達到難以想像的經濟成長。相較於西歐許多耗費百年甚至300年以上現代化的國家,韓國的經濟成就與其說是奇蹟,不如說是不計代價、在社會安全網極度簡陋的情況下失速狂奔而來。

也因為生存責任被轉嫁,「家庭」被迫成為唯一的避風港。那些在職場上失足、在市場競爭中墜落、在經濟上陷入絕境、因體弱而必須依賴照顧的個體,以及所有人生的變數與風險,都只能靠家庭來承接與掌控,所謂「家庭功能」的重點不再只是愛與陪伴,更多的是經濟能力、社會階級與影響力。

雪上加霜的是,韓國社會在親族血緣之外,變本加厲信仰的是一種「由法律賦予的完整」。換句話說,父母親職的缺席是無法忍受的,必須強迫以送養等方式填補家庭角色、逼迫其回到「具功能的正常家庭」中,未婚生子更是大逆不道。這種社會保障的缺陋加上對「完整」的執迷,使得韓國在80年代有大量非婚生子女與貧困孩童被強迫送往中產家庭「重分配」,其中更有大量孩童被「輸出」至歐美國家。80年代末,外媒甚至給了韓國一個難堪的封號:「世界第一孤兒輸出國」,這種匪夷所思的情況直至2012年才開始減緩。

被剝奪的不只是「異常」狀況下的親子關係,還有所謂「正常」家庭中的兒童權益。亦即,只要家庭符合「正常」的模型,社會對父母的管教便能無盡容忍。最直接的體現,便是由「體罰」而生的各種身心靈虐待。

金熹暻在書裡提到,臺灣是「在孩子具備社會能力前,不會對孩子進行任何(體罰)管教」的國家——雖然臺灣已於2006年立法禁止體罰「學生」,但這種說法還是對我們多了些美好想像,因為體罰並未在「家庭」中完全消失;事實上,這本書反覆描繪的情況──韓國社會不能接受虐待,但對體罰視之為必要──在臺灣又何嘗陌生。

許多人(無論是否為人父母)都相信「孩子就是要打才會乖」,然而體罰與暴力的距離驚人的短。社會容忍體罰,最致命的並不是那些輕微的身體懲戒,而是在定義何謂「暴力」與「虐待」時往往節節敗退,並且嚴重高估人類的理性與抗壓性。金熹暻與人權倡議者訴求的,是國家應以公權力全面阻止體罰的發生(如書中詳細分析的瑞典),因為眾多研究已顯示,受體罰的孩子有更高的機會出現反社會行為與攻擊性,且一個認同零體罰的照顧者,即使承受莫大的養育壓力,其行為也不會衍變為虐待

這種零體罰的理念,過去已令許多臺灣父母跳腳。然而,在金熹暻眼中,那些會說「我也是這樣被打到大」的成年人,往往只是競爭社會中倖存的幸運兒。聯合國於1989年決議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一再強調,「體罰不是父母的管教方式,而是對弱者的暴力」。一旦我們容許體罰,即使只是以「愛的藤條」打手心,都意味著孩子並不是一個主體,而是父母的附屬品,也意謂著孩子必須經歷某種程度的痛苦或威脅,才有資格成為社會成員。

不過,倡議的根本並非要懲罰體罰的父母,而是要強調國家有支援的義務(包括對非婚生子女及多元家庭),讓父母有安心的環境與充足的知識來養育孩子。正如同書中所說,「真正的愛,不會發生在依賴、控制與屈辱的權力關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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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API讀書筆記【太陽之西】


人生總有那麼一刻,發現世界不是只有自己。
那一刻可能是 318,也可能是 1124。
從今往後,從物質的國境之南清醒,往意義的太陽之西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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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Right Plus 多多益善》創站主編。曾任《NPOst 公益交流站》主編、NGO 雜工、出版社編輯。想當特務卻當了 10 年編輯,想養獅子卻養了一隻貓。相信智慧比外貌還重要,但離不開放大片。最喜歡善良的朋友,聰明的情人,以及各種溫柔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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