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獨白
你究竟值多少錢?~自以為是的正義,只會讓我們的社會和司法窘態百出
作者:陳玳妮 / 2012-03-01 瀏覽次數(4846)
還有一個司法真相,那就是壞人也受到法律保護。法律上沒有所謂壞人,只有原告、被告,他們都享有訴訟上的權利,即便人人喊打的友寄隆輝,他同樣可以也應該獲得律師的代理協助。此外,法律也說,被告有不自證己罪的權利,也就是說,他可以不用說出對自己不利的陳述,儘管人證物證皆有,但被告在面對偵訊時,還是有保持緘默的權利。
這些司法真相,較之於人們以為的貪污、恐龍法官等司法黑暗面,其實更是造成社會期待落差的原因。因為當你不知道這些法律基本精神,當大眾都抱持著自以為是的正義,只會讓我們的社會和司法窘態百出。於是,我們看到民眾、甚至高舉第四權的媒體,對代理友寄等人的律師充滿鄙視與不解,但說到底律師只是在善盡職責;甚且,我們看到在檢察官起訴友寄等人之前,蓄意殺人、重傷害、惡意遺棄等罪名就漫天飛,殊不知每個罪名都有一定的法律構成要件,不是一時的情緒口號。
老實說,到底有多少人關心司法真相?到底有多少人會真的想知道法律到底規定些什麼?然而,每當發生任何社會案件或群眾大事,眾人大聲疾呼的,就是司法調查、司法嚴懲、司法公道!我們對司法都有所期待,但是你怎麼能對不知道或不熟悉的事物抱持期待呢?
談司法真相,可以很沉重,也可以很務實。對市井小民來說,你要記得的真相只有一個,那就是從法律層面來看,生命就是一場風險。每天從你走出門開始,就會產生各種交易和行為風險,就算坐在家中,使用物品或打個電話可能都會衍生糾紛風險。所以有人說法律人都疑神疑鬼,覺得別人想害自己,但那其實是因為他們知道魔鬼藏在哪裡。我們從各種案件中可以學到的一個教訓是:要更懂得保護自己,對司法真相要有更多的認識,對法律正義要抱持更切實際的期待!文/商周編輯-陳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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