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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厚心得

如果有一天比爾布萊森和約翰厄文合寫一本小說,一定是長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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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一直是個平凡的小男孩,一直到有一天,他不小心把Emily Dickinson的故居給燒了。之後,他就變成一個不平凡的悲慘小男孩。

比較麻煩的是,房子燒掉的當時,有一對夫妻正在裏頭嘿咻。這部份是個謎。為什麼會有人想要挑這種地方快活,實在是令人難以理解。大群大群的觀光客走來走去,導遊們拿著擴音機把大家當成幼稚園的小朋友說,這是她坐過的沙發喲、這是她睡過的床呢、這是她最喜歡的書桌呀,你們看這裏、你們看那裏…

燒掉一棟古蹟、還附帶兩條人命的Sam,被法官一判就是十年。信件從世界各地如雪片般的飛來,有的詛咒他下地獄、要他出獄後過馬路時多小心,有的懇求他去燒其它房子,有更多討人厭的故居等著他。他的父母更是痛不欲生,對他們來說,電影電視音樂都比不上一首好詩可以讓他們感動的痛哭流涕。而自己兒子竟然把Emily Dickinson的房子給燒了。為什麼是Emily Dickinson?為什麼不去燒林肯的故居?貓王的也OK啊。為什麼是Emily Dickinson?

Sam也很想知道為什麼。除了他自己之外,沒有人相信他是真的不小心的。他的腦袋一直有個聲音不停的跳出來問他:然後呢?就這樣嗎?這個沒頭沒尾、腦袋裏的聲音,像是上帝賜與的神秘招喚,神秘的很。出了獄的Sam找了個漂亮老婆結為連理,生了一個女孩一個男孩,過了幾年沒有Emily Dickinson的平凡日子。直到有天,家門口來個陌生男子,不平凡的悲慘日子跟著就回來了。接著,其它的文豪故居也開始意外的起火,霍桑、馬克吐溫、羅勃福斯特等,像是個縱火犯的文學導覽地圖一般,一站接著一站的燒。上帝的神秘招喚再度在腦中出現:然後呢?就這樣嗎?Sam決定要把這個縱火犯給揪出來,做為自己的救贖。

如果你以為這只是一個黑色喜劇,就太低估這本小說的能力了。生命裏的一個突然轉彎,不僅奪走這個小男孩的十年,也活生生的毀掉了兩個家庭(Sam的家、和嘿休的那個家),更重要的是Emily Dickinson所代表、塵世之外的美好意境,變成一個大家都看的清清楚楚,但沒有人意識到的癌細胞。硬是把每個人的生命和這虛構的意象惡狠狠的連在一起。

Sam試著把這些不斷出現的悲慘對應到眾多的閱讀記憶裏。就在那個靈光乍現的一刻,他好像在每一個故事的背後找到生命的共同意義。個體只是這個共同意象的變型,再怎麼離譜,都脫不了記憶中那個的共通原則。但是,這些關於生命、關於閱讀、關於一切一切的狗屁陳腔爛調,如果從自己生活裏全部消失,剩下來的是什麼東西?我們有這個智慧去想像、面對這個答案嗎?也許把什麼作家故居燒掉就有了。

作者Brock Clarke非常的不有名。出過三本書,曾兩次入圍「The National Magazine Awards」。這個獎也非常的不有名,雖然它已經有40年的歷史了。目前在辛辛那提大學教書。這是他的第四本創作,為美國獨立書店九月推薦榜之首選書。

【巴別塔之犬】作者也替它背書,稱它為「近年來讀過最讚的小說「。真的很讚。讀這本小說的同時,我腦袋也有個聲音一直跳出來:如果比爾布萊森和約翰厄文有一天一起寫一本小說,一定是長這樣。這本書實在是太好笑了,可以完全不理會那些角色背後的什麼生命鬼意義,跟著走就是個愉快的旅程,而且就算我把什麼大文豪的故居燒了,應該也體會不出什麼大道理。換個口味吧,除了女兒不見男孩被偷走的沈重故事之外,還有個縱火犯急切的想要和你分享他的理想縱火路線,跟著來一趟文學遺跡之旅也不錯。本書純屬虛構,裏頭所提及的每一棟房子都活的好好的,沒有一柱一瓦遭受祝融,請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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