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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浥薇薇|致那些使我動情的破美人

【羅浥薇薇|情非得體】無人戒酒互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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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中人都知道飲酒會有那麼一個微醺的時刻是世界大同的時刻,當身體裡的酒精濃度達到微妙的平衡,你成為任何你想要成為的人,一切厄苦都迎刃可解。不過,從微醺到大醉僅僅一線之隔,那條線埋在地上隱隱發亮,誘惑你、呼喚你,即使心裡明明清楚當下便是完美時間,但一次又一次,妳苟且多斟一杯酒、跨過那條線,便開始從滑梯頂端呼嘯而下,那過程濕潤性感而瘋狂,但結果絕對稱不上愉快。

我有過那麼幾次大醉的經驗。一次站在 Dalston Superstore 對面的公車站牌底下,還不過午夜,酒吧裡正熱烈,我自知已茫,獨自排開四方妖孽走出來搭車。難等的夜車從那方遙遙駛來,解離的我伸手招攔,一收手低頭便無兆嘔吐。聯結巴士緩緩停在我面前,我看不大清楚眼前事,只知道巴士不會等我,便拿袖子一抹嘴角,從後門乖乖走上。因為害怕摔倒出糗,我憋著一口氣直直走向最底的座位坐下。

我的身旁坐著一位怎麼看都已爛醉的亂髮男子,車子發動沒有多久,便用一種溫柔且異常清醒的語氣低頭對我說:「妳還好嗎?」

我驚愕萬分,但說不出話來,他則一面顛簸一面繼續對我走心喊話:「沒事的,撐著點。不要睡著,只要不睡著就好。」直至他到站要落車,還回頭輕扶我的肩膀對我說,別擔心 It’s gonna be ok。我的頭藏得更低了,被醉漢擔憂,這比酒後當眾失態更糗。入夜後的倫敦街頭是由酒、尿液、與嘔吐物鋪成的,我們全都在裡頭盡了一分心力(或者體液)。

同為酒醉,也有舒不舒服之分,得以趨吉避凶的訣竅無他,喝得夠多便能明白。在能夠自己選擇的場合,我通常會避開紅白酒或其他蒸餾酒類,選擇穀物釀造、或者成分與作法相對單純的酒。舉例來說,酒精濃度四十六度的單一純麥威士忌喝多了,軟綿綿的身體會像在高級水床上載浮載沉,但不到二十六度的花俏雞尾酒貪了幾杯,醒來會憎恨自己與這個人生,至少對我而言如此;可能的話,一晚盡量只喝同一種酒,這個夜晚便可過得更長。

酒量是一種有趣的存在概念。首先,它絕對是可以培養的,反之,當你疏於培養,再深不可測的紀錄也會輕易弭平,在我因懷孕而僅見的少酒(非無酒)時光裡,便退化到只聞滿室試酒氣味便頭暈目眩不得不拉把椅子坐下的程度。心理狀態影響酒量的程度有時也教人吃驚,有回在朋友短片的殺青派對上,因為是殺青幾週後第一次再見整個劇組,我樂壞了全身細胞超展開,才喝了沒幾杯,派對只開始大概一個多小時吧,已完全失去意識。陣亡前最後一個畫面是從廁所出來之後勉力爬到隔壁房間裡,拉起棉被一角躲進去。待我醒來天已亮,攝影師笑著說大家一直找妳,妳到底躲到哪去,妳整個錯過化妝師與攝影助理的激情擁吻。雙眼仍難以對焦的我虛弱跺腳。

知道我能喝,有個朋友會寄品酒會的試酒給我,第一次收到他寄來的酒樣包裹,我把它們一罐一罐排在桌上,覺得自己正在參與什麼神祕的對照實驗。儘管當時毫無知覺此等遭遇是萬分奢侈,味蕾與胸膛流過暖河的感受卻奇妙地一直替我記得。大概就是他害我沒法喝香料與蜂蜜加太多的那些假貨威士忌,碗豆公主自此難忍雜礫對酒驕縱。

那位朋友曾說過要寄存一筆錢在我這裡,讓我代他去蘇格蘭買些好貨。但人事變遷,直到最後我都沒去得成蘇格蘭,只到了愛爾蘭。待在愛爾蘭境內令人身心最舒暢的事,就是每天都可以喝到各地大小酒廠直送的新鮮黑啤酒。特別強調新鮮,是因為唯有喝過入口仍活的生啤酒,才能瞭解自己過去所嚐到的,都不過是被時間之輪無情碾過的疲憊渣滓。抵達的第一天,我們特意到了 Guinness 酒廠參觀,那原本是場數一數二慘烈的旅行,但站在酒廠頂樓,向酒保接過黝黑的生命之泉,入口那瞬間我原諒了我自己。那和我在倫敦尋常酒吧裡每次必續杯的 Guinness 啤酒,明明冠了相同的名字,卻根本是不同進化階段的生物,它拂走我愚蠢的悲傷帶來最表面卻最真實的快樂,我心滿意足舔淨嘴角的泡沫。幾年後我才知道 Guinness 啤酒在過濾階段使用了明膠(isinglass),而明膠是魚鰾製品。雖然並不真心介意,但有時仍不禁懷想,在那幾年的素食生涯裡,我究竟狂喜破戒了多少次呢?

愛爾蘭之旅的第二站住在 Galway 的青年旅社,夜裡正在餐廳吃泡麵配冷掉的愛爾蘭燉肉加 Guinness ,隔壁桌的男孩忽然問我們想不想試試看他的威士忌。我想了二分之一秒,說 Why not?

我們一起喝著他手上的 Tullamore Dew,聽他解釋他們正在進行的歐洲品酒之旅。他們是一對二十三歲和應該超過五十三歲的搭檔,在美國奧瑞岡州開了間叫作 Two Friends Pub 的酒吧,此行目的就是一直喝酒、挑酒、每天再把一日心得拍下來、剪輯上傳給客人看。二十三歲的丹尼說他以前從未聽過 Galway 這個城市,但現在完全愛上了,搭檔羅伯感覺很倚賴丹尼,開口之前總會先望望他尋求同意,他們說我們如果到 Two Friends Pub,想喝什麼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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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lway 的清晨,前夜喝盡的生啤酒桶在酒吧後門排隊(圖片提供:羅浥薇薇)

「當她點威士忌時,她總是挑 Tullamore Dew。」 這是史迪格.拉森(Stieg Larsson)要讓他背上擁有大片龍紋身的女戰士莎蘭德喝酒時的選擇。我從書上看到那句話時就笑了,誰不愛莎蘭德,我很開心與她同喝一種酒,它擁有遠超越其低廉價格的深度,而那和劃開難捱旅途的陌生善意一樣,不是常常可以碰到的事。

一位酒友曾告訴我她的飲酒祕訣:喝多少酒就接著喝等量的水。前提當然是妳希望保持清醒。這前提並非廢言,喝酒的人泰半把酒視作特效藥,可暫時醫治表達失能或者無底心痛,其他則把酒當作對手,內心深處的願望卻是被它狠狠擊倒。很小一群人真正與酒交友,他們鍛鍊身體讓酒珍重通過,留下讓彼此愛意愈深的回聲,直至擁有一種無可言喻僅能俗濫地稱為默契的東西。他們不追求失控的快感,有時並非因為他們的心不夠疼痛,而是他們選擇帶著傷倖活。我認識過一兩個這樣的人,有一天連酒也不對他們說話了,他們便毫不留戀起身推門而去,留下我,掉魂失準,在週三夜裡地下室的無人戒酒互助會囁囁告解:「我曾是個酒鬼,後來好了,還沒有辦法再開始好好喝酒。我曾是個酒鬼,後來好了,還沒有辦法再開始好好喝酒。 我曾是個酒鬼……」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未成年請勿飲酒。※


騎士
騎士
羅浥薇薇
八○年代出生。台灣苗栗人、左營長大。 
現職為幼兒電視轉播與保育員、不自由創作者,未來不詳。 著有小說《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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