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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獨白

派崔克.羅斯弗斯 X 布蘭登.山德森 對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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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慧芳/譯

派崔克.羅斯弗斯 X 布蘭登.山德森 對談(上)

4.

山德森:你會建議別人做這樣的案子嗎?還是你會建議別人從規模比較小的東西著手?你教學時,是怎麼教學生的?

羅斯弗斯:我絕對會建議從比較簡單的東西開始著手,別學我,我不是個好榜樣。而且,我也覺得很多人低估了把簡單的故事講好有多困難。把簡單的故事講好,可以讓你學到很多。扎扎實實地寫好300頁的小說一點也沒錯。我開始寫書時,其實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甚至不知道「後設小說」是什麼意思,所以我犯了貪多嚼不爛的毛病,整整嚼了12年,那實在不是學習寫作技巧的好方法,更不是讓自己的作品出版的最好方法。但是話又說回來,我的確建議大家寫自己真正想寫的書,你珍愛的書,你朝思暮想的書。如果那本書比一般小說複雜一點?比300頁長一點?比較另類一點呢?你就放膽去寫吧。萬一失敗了,你會學到很多。如果成功了,你應該會有一個與眾不同又挺酷的東西。

山德森:有些作家說,作品就像我們的孩子一樣。現在我們兩個都當老爸了,當老爸的感覺很奇妙對吧?

羅斯弗斯:哦,天哪,可不是嗎?你的孩子多大了?

山德森:三歲和一歲。

羅斯弗斯:你有好玩的奶爸經驗嗎?

山德森:我有一大堆好玩的奶爸經驗,今天中午就有一個,如果我拿出來講,我相信十年後我兒子會覺得很糗,所以這是個值得分享的好理由。

今天我們吃午餐時,我們聊到警察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因為他突然覺得你做了某些事情,警察就會把你抓起來。我們跟他解釋,警察不是壞人,他們是好人,他們的工作就是保護我們的安全,避免我們做他們不希望我們做的事情。

我們在討論的同時,三歲的他也在做他最愛做的事:挖鼻孔。他挖得非常起勁,當我說警察阻止我們做我們不該做的事情時,他整個愣住,動也不動,因為他媽媽經常告訴他別挖鼻孔。

於是他說:「我挖鼻屎,警察會來抓我嗎?」我們說:「呃,不會,理論上那不違法,但你不該那麼做。」他說:「警察想要我的鼻屎嗎?他會拿走嗎?」因為我們之前講到警察會吊走你的車子,所以他突然很害怕,既然他不該挖鼻孔,他怕警察知道他挖鼻孔就逮捕他,把他的鼻屎拿走。

這就是一個好玩的奶爸經,或至少是個噁心的奶爸經。

羅斯弗斯:哇,我應該沒辦法講一個比你更好的,我兒子烏特才剛牙牙學語而已。今晚烏特把冬天的靴子拿給我,告訴我他想穿,所以我幫他穿上,他就站在那裡,那靴子大到他無法移動,但是他很自豪地站在那邊,彷彿他是稱霸世界的國王。

山德森:派崔克,你現在的生活和你當初寫《風之名》時已經大不相同,你的生活變化對你的寫作有什麼影響嗎?

羅斯弗斯:最近的改變就是適應工作兼奶爸這件事,我還沒適應,過去四個月為了趕截稿,有時我一整天只見烏特和莎拉半個小時。不用說,這種事一個禮拜發生三次時,我覺得自己跟混蛋沒什麼兩樣,感覺就像那種典型的工作狂,疏於顧家的老爸。但實際上,我寧可趕不上很多的截稿日,也不想錯過和他們相處的時間。所以大約有兩個半月的時間,我一直在作家與父親這兩個身分之間掙扎,現在我試著彌補當時的缺憾,但我現在還是很後悔。

不過,對我來說,寫第一集和第二集最大的改變是,我在住家外找到了一個工作室,那的確改善了我的寫作產能。我在安靜、毫無旁鶩的環境中,寫作效率最好。辦公室裡沒有網路連線也很重要。

山德森:即使截稿日期迫在眉梢,我一定會在起床後及晚上各騰出一個小時和我兒子玩,週日我會休假一天。對我來說,休息充電很重要,這樣才能讓我維持一定的創作力。我熱愛寫作,對我來說,從寫作中放假是指寫點別的東西,但是任何書在人生中都只是過客,我不想錯過跟家人在一起的時光。

羅斯弗斯:我覺得我也需要為自己設下某種原則。你的寫作空間是什麼樣子?你是在家寫,還是有工作室?

山德森:我不會把工作搞得像上班一樣,該怎麼說呢?我之所以當作家,就是想脫離辦公室那些事情,我知道有些作者需要工作室及寫作空間,那很好。但我只需要一台筆電和一些音樂,幾乎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寫。

我是那種漫遊型的寫作者,也就是說,我挑個地點,待幾個月以後,覺得厭煩了,我會換個地點。所以我在家裡到處都能寫,我最喜歡的地方是在壁爐前面蹺著腳,我把我妻子的安樂椅偷搬到我們臥室的壁爐前,那是個燃氣壁爐,直接打開就啟動了。我在旁邊擺一盞燈和一個小臺子,我已經這樣工作幾個月了。不過我會移來移去,基本上只要有筆電和音樂就夠了,我不在桌邊工作,我沒辦法坐辦公桌,我可以躺在床上、沙發上、懶骨頭上寫,就是沒辦法坐在桌邊。



5.

羅斯弗斯:你最近為了打書去了很多地方,我也快展開第一次大型的巡迴活動了,有什麼建議嗎?

山德森:哦,天啊!第一,你可能會想在巡迴的過程中寫點東西,但別冀望你會完成什麼,那真的很累。那些巡迴活動累人的程度,到現在我還是很訝異。我不是內向或外向的人,我比較是介在中間,喜歡跟人相處,但是相處之後,我需要充電。可是在巡迴過程中,很難找到時間充電,我覺得那是最累人的部分。我第一次展開大型的巡迴活動時,我們是先跟書迷見面,然後和他們共進晚餐,那是很好的經驗,我很喜歡和《時光之輪》的死忠書迷見面,跟他們共餐聊天,但是那又把我和人相處的時間拉長了一個半小時,讓我始終都覺得筋疲力盡。

第二,要吃得健康,即使那很難,也要盡量做到,因為他們每晚都會帶你出去大吃大喝,餵你牛排和義大利麵,你最好多吃點蔬菜水果,不然這樣大吃大喝一週下來,你的身體會開始吃不消。

第三,盡量抽出時間幫自己充電,不管你充電的方式是什麼。別讓他們把你的每分每秒都塞滿訪問或大餐,我每次去巡迴活動,他們都是這樣,把我的時間塞滿。

另一點我學到的是,最好把時間控制在兩週內。有一次他們安排我做為期四週的巡迴活動,我簡直累癱了,後面兩週我有好幾天都是病懨懨的,就是生病了,我甚至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我平常都很健康,充滿活力,很少生病,通常可以一直撐很久,在寫作上向來以耐力著稱,總是可以寫出很多東西,但是巡迴活動跟其他的事情完全不一樣,盡量控制在兩週內,如果他們想要排更長的時間,那就先巡迴兩週,休息幾週,再巡迴兩週,要吃得健康。

羅斯弗斯:非常感謝,我會試著保留精力。我每次去參加大會,的確很容易太投入,我會在十四個小時內參加研討會、朗讀、簽名。我得好好克制一下,抓好速度。

山德森:我們現在都處在一種奇怪的狀態,原因不同,方式不同,但是多少有點類似。那就是五年前,我們都默默無聞,但現在大家談到奇幻小說時,通常會提到我們兩個的名字。看看羅斯弗斯,你現在對很多人來說,跟喬治.馬丁(George R. R. Martin)一樣是奇幻界的超級巨星,那感覺如何?

羅斯弗斯:嘿,我想可能只有少數人覺得我跟馬丁同等級吧,但我知道你的意思是什麼。大體來講,我覺得那感覺很奇妙,感覺很好,但也很奇妙,主要是奇妙居多。

山德森:對我來說,當我去一個討論奇幻小說的論壇,他們又在談論我時,那感覺很超現實,因為才不過幾年前,我去參加論壇,沒人認得我,但現在有些討論是在談我。我覺得適應這種轉變是一種很有趣的經驗,我想像你應該會感覺更強烈,因為你竄紅的速度比我還快。《智者之懼》可能是近來大家第二期待的奇幻小說,僅次於《冰與火之歌:與龍共舞》(A Dance with Dragons),那給你什麼樣的感覺?

羅斯弗斯:這題很容易回答:我嚇壞了。那也是我第二集寫那麼久的一大原因,我寫得戰戰兢兢,戒慎恐懼。那感覺像這樣,如果讀者看了你的第一本書,覺得不太喜歡,那雖然令人傷心,但也給了你一些真正的激勵,你心想:「我要證明給他們看!我的下一本會更好!」然後你就埋首苦寫,拼命寫出讓他們對你刮目相看的作品。

但是,當有人寫電子郵件給你,說你的書是他們讀過最棒的,或是他們唸給罹患血癌的孩子聽,讓親子關係更親近,或是他們對你下一本書的期待更勝於自己的生日時......我講真的,你是要我怎麼應付這些?現在標準提得那麼高,你是要我怎麼寫下去?

山德森: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也是那樣。對我來講,這是個很奇怪的經驗,因為我們兩個都紅得有點快,我的意思是說,你大概出道多久?三、四年吧?我大概是五年。但是我以前開始讀奇幻小說時,我覺得大部分的奇幻作家好像都已經存在好幾十年了。雖然我講的有點誇張,因為我當時還小,那時覺得已經存在好幾十年的東西,其實不見得真的存在那麼久。但是我以前讀安.麥考菲利(Anne McCaffrey)的作品,就覺得麥考菲利已經存在好幾十年了,她寫了二十年。我也讀大衛.艾丁斯(David Eddings)和泰瑞.布魯克斯(Terry Brooks)的作品,我開始看他們的書時,他們都已經寫二十年了。現在我的書賣得很不錯,我才出道幾年而已,我覺得自己沒那個資格獲得那種層級的肯定。

我比較欣賞投入一個領域很久又有長遠影響力的人,我對馬丁那樣的人相當欽佩,因為他進這一行已經四十年了,他不斷地努力,持續發表作品,編輯文集,參與電視節目的製作,做了這些工作以後,最後他發表那部暢銷巨作,那感覺就像,耶!你終於獲得你應得的肯定了!你是鼓舞人心的成功案例,你堅持到底,直到永遠。相反的,我則是那種糊里糊塗竄紅的人,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突然第三本書就上了《紐約時報》的暢銷榜,還上了第一名,那感覺很奇怪,因為我覺得那不是我應得的。我的確對自己的寫作很自豪,但我覺得我還沒有投入足夠的時間,值得獲得那樣的成就。我不知道我這樣講,你覺得合不合理,有沒有同感。

羅斯弗斯:有啊,你的情況就跟我的一樣。我第一本書就上了《紐約時報》的排行榜。大家都說,耶!你很棒!我必須提醒他們,不,我只寫了一本書,只有一個點並無法畫出圖案,那只是曇花一現。如果我連續寫出兩本好書,你就可以說我是專業作家了,但是在那之前,我只是運氣好罷了。

所以你說你覺得自己不像馬丁那樣扎扎實實地爭取到一切榮耀時,我完全懂你的意思。我的第一本書很成功,但是那本書之所以成功,是因為我很幸運,我遇到好的經紀人,好的出版社,讀者剛好想看我這種書,剛剛好天時地利人和。

但是那種機運是無法複製的,你不能全靠運氣,那也是我第一本書出版後很多壓力的來源。



6.

山德森:你怎麼應對那種情況?

羅斯弗斯:這題也很容易回答:一塌糊塗。大約有一年的時間,我幾乎沒辦法寫出像樣的東西。後來,慢慢的,我開始習慣了。那種情緒與社交應對就像踏進很燙的熱水澡一樣,剛開始感覺很燙,但現在我適應了,其實感覺還不錯,很放鬆。另外,我也天天練習別把自己看得太重,當然朋友也幫了不少忙。那你呢?你是怎麼應付爆紅的壓力?

山德森:寫作小組對我幫助很大,參與寫作小組,那感覺滿好的。他們從一開始就讀我的書,對他們來說,我一點也不特別,那種腳踏實地的感覺很好。

坦白講,有個三歲大和一歲大的孩子,當奶爸,過正常的生活,也很有幫助,那也讓我維持踏實感。我想,當你在臭尿布堆裡,其實很難把自己當成《紐約時報》暢銷書的榜首作家。此外,我也會不時地告誡自己,讓自己維持清醒。有些人喜歡假裝作家是名人,但我覺得,我們其實不是名人,如果你在街上隨便問個路人:「誰是布蘭登.山德森?」或「誰是派崔克.羅斯弗斯?」或甚至「誰是喬治.馬丁?」,多數人根本不曉得。真正讀書的人,比例少之又少,況且,市面上有那麼多書,即使你遇到有閱讀習慣的人,他們讀過你作品的機率也很小。大家都知道誰是湯姆.克魯斯,但沒有人會知道我是誰,這點很容易幫我維持理性。

另一個幫我維持理性的方法是,科幻界、尤其是奇幻界的粉絲,其實是一種小眾社群,從很多方面來看,這領域的作家通常也是從粉絲出來的,即使他們在粉絲群裡不是很活躍,他們一開始都是粉絲。那特質改變了這個圈子的運作方式。很多粉絲其實就像同事一樣,這是一種很好的看法,作家感覺就是靠社群的其他人支持出來的,作家的任務就是創造作品給社群看。那比較沒有偶像崇拜的感覺,而是「耶!我們支持你,你為社群創造出這個奇幻作品。」那是一種贊助人和藝術家之間的關係,至少我是那樣看的。

羅斯弗斯:我覺得那種看法很健康。從你的回答聽起來,我覺得你在出版作品以前,就已經很熟悉那個社群了,或許那也對你的轉型有點幫助。我是跨入這一行以後才開始瞭解社群的,之前幾乎都不太瞭解。

山德森:我們談了很多我們的作品,《智者之懼》和《王者之路》等等,你有其他玩票性質的小案子嗎?因為我很愛你寫的童書。事實上,我剛好可以趁這個機會,跟大家分享一件有趣的事。我們的寫作小組有一次為了派崔克童書裡的意義及背後的真實意義起了爭執,我又剛好認識派崔克,所以我打電話給他,請他在電話上解釋給我們聽,他真的很有作者的架勢,因為他告訴我們,這可以有這個意思,也可以有那個意思,他給了一個很棒的答案,讓我們知道作家的想法,但也留給讀者詮釋的空間。

你手邊還有其他類似童書的案子嗎?在《智者之懼》和第三集之間,我們會看到一些小品嗎?

羅斯弗斯:會,我在寫第三集時,絕對會寫一些比較小的東西,我很愛寫《公主與飛拂先生的冒險》(The Adventures of the Princess and Mr. Whiffle),那很有趣,並沒有占用到我寫小說的時間,反而提醒了我當初寫作的初衷。我已經有幫那本書寫續集的計畫,還有幾個短篇故事的計畫。

山德森:我完成大型的作品時,也會休息一下,寫點實驗性的小作品,幫我的創作力重新充電。有時候這些小作品會有結果,有的則沒有。去年我寫完《時光之輪13:午夜高塔》後,我花了點時間寫都會奇幻小說,我雖然寫了一半,但有個地方感覺不太對,所以我就先擱著。

接著我開始寫《迷霧之子》的短篇故事,寫了幾個情節後,感覺就上來了,後來變成一部我很滿意的短篇小說(我覺得算短的),出版社聽到消息也很高興,因為他們本來2011年不會出版我的作品,但現在《迷霧之子番外篇:執法鎔金》(Mistborn: The Alloy of Law)會在十一月推出,而且寫完後,我也充飽了創作的能量,又可以開始寫《時光之輪》了。

派崔克,能跟你再次對談非常開心。今年八月我會在雷諾市的Worldcon大會上見到你吧?我們會在那裡錄製幾集的播客,談寫作的藉口,我們很歡迎你再度蒞臨,當我們的特別來賓。

羅斯弗斯:我會去,我也很樂意再錄一次「寫作的藉口」,上次錄那個節目好玩極了。

山德森:派崔克,謝謝。今天聊得很開心,我很期待《智者之懼》出版時,趕快貼出我的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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