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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獨白

派崔克.羅斯弗斯 X 布蘭登.山德森 對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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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慧芳/譯



史詩奇幻作家派崔克.羅斯弗斯(《智者之懼》(The Wise Man’s Fear)的作者)和布蘭登.山德森(《時光之輪13: 午夜高塔》(Towers of Midnight)的作者)在亞馬遜的獨家專訪中,暢談他們與出版社的合作,成名後的生活,以及創作與編輯作品的甘苦談。



1.

羅斯弗斯:嗨,布蘭登。

山德森:嘿,派崔克,很高興再次與你對談。

羅斯弗斯:感謝你的參與,我知道你最近忙瘋了。好,我就單刀直入發問吧:《王者之路》(Way of Kings)有多長?我聽說我讀的試讀本是40萬字,感覺其實不太像……


山德森:讓我開檔案來看看,給你一個確切的數字,是386,470字。不過,你讀的是試讀版,那是我最後精簡10%以前的版本,那一份是423,557字。其實我沒有想要寫那麼長,書寫那麼長,就會碰到外國出版商必須分冊出版,以及平裝版空間有限的種種問題。我不是一開始就想寫上千頁、40萬字的磚頭書,但是那部小說就是需要那麼多的字數才講得完。


羅斯弗斯:《智者之懼》最後定稿是395,000字,而且那還是我一年多以來一有機會就刪減的結果。我花了好幾個星期刪減多餘的字句、額外的對話、略顯累贅的描述,總共約刪了12,000字。


但一個月後,我發現我需要增加一個情節,讓故事更加鮮明連貫,接著我又增添幾段以釐清角色的互動,然後我又更詳細地描述打鬥情節,讓情節變得更緊湊,結果突然間又多了8,000字。


山德森:對,就是那麼回事。

我很少完全刪除整段場景,如果我能刪除整段,那表示故事在連貫上有根本的問題,到最後我通常會整個放棄重寫。但是像你說的那種刪減方式,對我的小說很有幫助。

我通常可以靠修潤的方式,挑出多餘的字句,刪減15%。但我也懷疑那種刪減會不會讓人產生補償的心理,就像減肥那樣,有人開始努力運動以後,心想:「那我應該可以多吃點吧。」於是你就看到有人因為運動消耗更多的卡洛里,反而吃得更多,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更有本錢多吃。我在想,我們對小說是不是也是這樣。我的意思是說,我可能做了大幅刪減後就覺得:「太好了,現在我有更多的空間,再添加我覺得這個故事很需要的東西。」最後故事的長度又變得跟原來一樣長。


不過,至少我可以把問題怪到編輯的頭上,他非常擅長幫我編修稿子,但或許我們常以錯誤的方式互相鼓勵,他可能會說:「喔,如果加上這個應該很棒。」或「這個場景需要這個。」或「這裡可以稍做說明嗎?」我會說:「好啊!這裡我可以解釋一下,我很樂意!」當然,書就這樣愈寫愈長,然後我們必須一起去見湯姆.多賀蒂(Tom Doherty,Tor Books出版社的老闆),垂著眼說:「呃,湯姆,很抱歉,書又變很長了。」

現在換我問你一個問題,你從一開始就想要把《弒君者》這套書分成三天講完的三部曲嗎?還是你一開始寫一整部,然後才分成三部曲?真實狀況是什麼樣子?


羅斯弗斯:認為我一開始就有任何計畫真是大錯特錯,我當初就只是提筆開始寫而已,沒有計畫,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多年來,那本書一直在我的腦海中醞釀,我一直覺得它是個很宏大的故事,但後來我發現我需要分冊。

除了三是一個好數字以外,其實我也說不上來我為什麼決定分三部曲,三算是奇幻小說的經典數字吧。這故事分成三部曲看來效果不錯,不過有部分的我還是覺得分成更多集會比較好,畢竟第二集的情節滿多的。如果這套三部曲是分成十集,每一集會比較短,也比較完整獨立,會比較像《巫師神探》系列(Dresden Files)。

不過,這樣想其實沒什麼意義,我相信如果我是分比較多集、寫比較小本,我現在會想:「喔!如果我寫長一點,就可以加入更多交錯相關的情節了……」


山德森:對啊,你提到這點還滿有趣的,因為出版社那邊一直告訴我,沒人希望我刪減故事,他們從來沒叫我刪過。但是大家老是問我:「出版社希望你把書寫短一點嗎?」出版社的確希望書短一點,但是他們又不想刪減故事情節。有時我的確會納悶我們在做什麼,把書寫那麼長是在幫自己挖什麼坑。吉姆.布契(Jim Butcher)可以每隔一年左右推出《巫師神探》系列的新書,部分原因在於他可以把故事切成比較好控管的分段,你和我的小說分段比較難切,這種情況在系列小說中很常見。


我現在回顧《時光之輪》系列(Wheel of Time),羅伯特.喬丹(Robert Jordan)有段期間可以一年出一本,出了好幾集以後,存檔也出得差不多了,後面因為書比較長,需要費更多的心思,他突然無法年年出版新書,結果書迷就抗議了:「怎麼回事?怎麼突然不能年年出一集了?」所以他開始把每本書寫得愈來愈短,以便早點出版,結果書迷又開始抗議他寫太短了。


所以,一開始就寫磚頭書,讓我們面臨另一種奇怪的難題。很多考量是大家無法理解的,例如印刷成本之類的。你碰過出版社勸你:「書不需要那麼長,你可以分比較多集,不要刪減故事!但每本寫短一點。」嗎?因為有時候我會聽到一些這樣的建議,當然他們總是願意讓我照著自己的想法寫作,但偶爾他們還是會說:「布蘭登,你每集寫短一點,我們不會介意。」之類的。

羅斯弗斯:我完全沒聽過這樣的勸說,我的出版社DAW真的很愛磚頭書,也許是業界最愛磚頭書的出版社吧。他們在大部頭的奇幻小說開始流行以前,就出版了泰德.威廉斯(Tad Williams)的作品,他們看到《風之名》有25萬字,連眼睛都沒眨一下,新手作者鮮少第一本書就獲得那樣的自由。


但是話又說回來,我本來有點擔心第二本書的長度,我愈寫愈長,最後我打電話給編輯貝琪,問她書太長會不會有問題。

她一開始覺得那沒什麼,一笑置之,但是我告訴她書真的很長時,她說:「我去研究一下。」兩天後,她回我電話,告訴我有史以來最長的平裝本是42萬字,所以我只要沒超過那個數字,就沒關係。

我當時心想,「只要比史上最長的書短就可以了嗎?沒問題,我想我應該可以辦到。」



2.

羅斯弗斯:換我問了,《王者之路》的圖是你自己畫的嗎?

山德森:幸好,我自從畫過《伊嵐翠》(Elantris)的符文以後,就再也沒為自己的書畫圖了,而且出版社也會幫我修圖。我其實沒什麼畫圖的天分,雖然在《王者之路》裡,我對那些圖畫的主導權的確是比其他的作者還多。Tor出版社的愛琳非常好共事,她給了我很多其實沒必要給我的自由。

我和美編的合作非常密切,以便得出我想要的東西。有些東西經過了六、七次,甚至十幾次的探索之後才抓住我想要的感覺,然後請美編進一步修改成大家都滿意的樣子,所以那是很有趣的過程,不光是「提出描述,拿回成品」那麼簡單,而是「提出模糊的描述,和美編在電話上溝通,傳達我想要的東西,傳送很多類似的例子,拿到初稿,修改某個面向,持續改進。」有些東西花了好幾個月才完成。

羅斯弗斯:你介意我問一個你可能已經被問過好幾次的問題嗎?

山德森:我很樂於回答,但是我會同時思考我可以問你哪個最無聊的問題。有時候回答一個問題成千上萬次以後,你就有機會反過來拷問別人了。

羅斯弗斯:嘿,有道理。

當我第一次聽到有人要接喬丹的《時光之輪》繼續寫時,我腦中第一個閃過的念頭是:「哇!這任務太酷了!」接著我想到的是:「給我再多的錢,我也不想接。」 你是怎麼做這個決定的?那是相當艱鉅的任務。

山德森:我考慮了很多,我的確很熱愛《時光之輪》,我從年少開始就閱讀那個系列。如果你看我早期未出版的創作,會發現我受《時光之輪》的影響很大,而且很有趣,如今我回頭看那些作品,我看出一些連我當時都沒注意到的跡象,所以我對那個系列的熱愛一直存在腦海中。

我之所以想當作家,不是因為我想在別人創造的世界裡寫作,我想講我自己的故事。我在接手《時光之輪》以前,已經靠寫作過著滿愜意的生活。要是換成其他的案子,給我再多的錢,我也會婉拒,所以會讓我接下這個任務,肯定不是跟錢有關。除此之外,就像你講的,「哇,萬一我搞砸了,麻煩就大了,書迷可能會找上我,放火燒了我的房子,《時光之輪》的書迷都非常死忠。」我也為這點掙扎了很久,差點就讓我回絕了這個案子。關於這點,一位我認識的作家說過或是在某處寫過:「這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山德森寫得好,榮耀都歸屬於喬丹,他要是寫錯了什麼,準會被罵到臭頭。」我把這一切都納入考量了。

但是最後,我覺得我可以把這個任務做好,這也是我贈給喬丹的送別禮,他是我最喜愛的作家之一,深深影響我的寫作生涯。我覺得要是我放棄這個機會,這任務會落在別人身上,這問題對我來說就變成:「知道有個不是喬丹的人要完成這件事,我真的願意放棄這個機會,讓別人來做嗎?」答案是,我不想看到別人接手,我必須自己做,所以我就接下來了。


3.

羅斯弗斯:好,換你了,我就讓你拷問吧。

山德森:第三集什麼時候出版?你不是已經寫好了嗎?因為我以前聽過你說,你已經寫好了,所以是在等什麼?

羅斯弗斯:有人問過我那個問題,其實那是滿合理的問題。

事情是這樣:就某些方面來說,我的確已經完成三部曲了,早在2000年我已經寫好克沃思的整個故事。

所以,你說的沒錯,就某些方面來說,整個三部曲完成了。

但事實上要看你怎麼定義「完成」這兩個字。

2000年的時候,我覺得故事已經寫得差不多了,我覺得很棒,以為那已經可以出版了。

但後來,我又學了很多的寫作技巧,真的很多,最近我重讀第三集時,可以看到以前看不出來的大錯誤,那是好事。

另一個問題是,前兩集的故事從2000年以來已經改了很多,我添加了人物和劇情,可能從那時開始總共增加了25萬字。2000年的時候,戴維不存在,奧莉也不存在,龍蜥也不存在。

所以我第二集才會寫那麼久,我不是單純寫續集而已,光寫續集就夠難了,我等於是把已經寫好的東西重新改寫,讓它可以接上第一集裡做過的一切修改。

我覺得這種改寫比從頭創作還難,改寫《智者之懼》的起頭真的非常非常困難,但是後面加6萬字的次要情節很簡單,因為那不是改寫,而是全新創作。

第三集會寫個兩三年,因為現在我必須把前兩集的改變都融入第三集裡。幸好,我現在比較知道怎麼做了,我現在的寫作技巧也比兩年前進步,我很期待展開這項改寫計畫。

山德森:我問你一些問題,是因為我已經很清楚答案會是什麼,但我希望別人問起我時,我可以指出答案給他們看,例如有人抱怨:「羅斯弗斯不是已經寫好了嗎,卻不出版,是怎麼回事?」我想你應該也回答過那些問題,但答案可能埋在你的部落格或其他某處。

我聽說那個框架故事是後來才加上去的,那是真的嗎?

羅斯弗斯:對,那個故事的第一句原本是:「我叫克沃思。」沒有道石旅店,沒有巴斯特,沒有編史家,就只有克沃思在講自己的故事。

坦白講,那是很初期的草稿,後來的書顯然改變了很多。

我想部分問題在於我講到「修訂」時,多數人以為我只是改改文法錯誤和錯別字,不,那叫編校,那叫審稿。

我說的修訂,是真的大修特修,我把書當成汽車引擎,我把它的零件全部拆解開來,確定每個零件都發揮它該有的效用,如果不是,就把它修好。

當然,問題在於,如果零件有問題,我不能直接打開型錄買新的零件。我必須自己發明,然後把它組合到引擎的其他零件裡。如果無法運作,我需要再拆解下來,重做一遍。

山德森:我覺得有一點很有意思,我現在正在看《智者之懼》,我發現第一集和第二集的框架故事有不同的成熟度,所以我才很好奇框架故事是不是新的,我覺得這整個系列裡,有些寫得最好的部分是在框架故事裡。

你剛提到作家改寫的情況也很有趣,就某些方面來說,這些跟在我們身邊很久的書,反而比我們現在才想到或從頭開始寫的新書還難。

羅斯弗斯:你說得對極了,增添6萬字的次要情節很簡單,把它併入後面的書裡才是困難所在。

山德森:在我的寫作生涯中,《王者之路》是我寫了好幾年的案子,《迷霧之子》(Mistborn)是從概念、執行到完成一氣呵成,兩個案子截然不同。一個是先有一個好點子,然後建構世界,勾勒故事,三本書一口氣寫完,然後出版。另一個則像是「親手宰了自己的寶貝」,當你從十五歲開始塑造人物,現在終於坐下來寫故事時,那反而很難下筆。你很難處理多年來的包袱,刪除不需要的枝節,儘管那些是人物的靈魂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你已經挹注了那麼多時間在上面。

那也是為什麼我會建議新手作家一開始先別碰你塑造很久的故事。我覺得現在我已經練習過了,確立了作家的地位,我知道怎麼把我從小構思的故事以最好的方式呈現。當我還是新手時,我想我沒辦法做到,我可能會把我的世界寫成同人小說,沒人看得懂,那就搞砸了。

羅斯弗斯:是啊,直接拿一堆木材來蓋房子比較容易,而我做的(還有你描述的《王者之路》寫法)則是把一棟房子蓋成另一棟房子,原始的房子是你以前在完全搞不清楚狀況下蓋的。

山德森:所以我想問你的另一個問題跟這個有點關係,你是怎麼親手宰了自己的寶貝?

羅斯弗斯:很辛苦,有時非常痛苦,但我還不需要放棄我喜愛的故事,所以也算不上是親手宰了自己的寶貝,比較像是動了大型的重建手術,手術完後變得更扎實、健全、也更美了,有了更美好的生命,我希望它能因此活得更久。

看更多:派崔克.羅斯弗斯 X 布蘭登.山德森 對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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