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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厚心得

他看不見,卻過著比一般人更瘋狂、詼諧的人生!《盲眼酷客的嘻哈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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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嚴

『本書是一本回憶錄,所有的人物、地點、事件和瘋言瘋語,都是真實的。若有讀者確定作者並非殘障,請與相關單位聯絡,他很樂意在未來的任何回憶錄中,將他失明一事刪除。』──雷恩.奈頓

正如本書作者的開場白,這是一個如假包換的真實故事,一個確實存在、看不見的人生。

雷恩.奈頓,兼具教授、記者、隨筆作家三重身分,同時也在廣播公司製作編寫和演出關於失明的廣播獨白與紀錄片。他是個盲人(或許還剩下1%不肯退去的視力),但讀完他的故事,你會訝異於一個看不見的盲眼人,竟有一段瘋狂荒謬、驚世駭俗、超越想像、胡搞瞎鬧的生命歷程。

雷恩從小眼睛就不好,戴著厚重的眼鏡,甚至還有點斜視,他猜想是媽媽那邊的遺傳,儘管視力差,但對生活並沒有影響。十四歲的暑假他到工廠打工,開著推高機,總是笨手笨腳地橫衝直撞,還差點撞上同事,這時,他的眼睛已經開始出現破洞,然而他渾然未覺這個警訊。

在十七歲那年他拿到了駕照,對於一個逐漸消失視力的人來說簡直不可思議,他依舊看得見,只是存在著視覺盲點,而監理處並沒有檢驗出他已喪失對深度的感知能力。在得知將盲之前,他的週遭已發生無數次意外,但大多的意外沒有顯示他逐漸失明的事實,因為他們看起來都太像一般人會出的意外了。

終於,在十八歲生日那一天,他被診斷出罹患「色素性視網膜炎」,一種退化性的眼疾,因為先天基因突變,視網膜出現傷口並逐漸退化,先是夜盲、視野變窄,最後全盲。醫生宣告他即將在幾年之內變成盲人。

當陷入完全夜盲的狀態時,起初,雷恩並不在乎,他心想,正是體內荷爾蒙旺盛的青春時期,他還有比未來可能失明更迫切需要關切注意的事,例如搬出去住,或結識生命中一個重要的女孩。他努力去適應夜晚的街道,也發覺了一處他可以輕鬆融入的地方。在迷亂、狂熱的龐克搖滾夜總會裡,隨著音樂律動、旋轉,可以忽略眼睛看得到時的社交禮儀,即使把人撞倒了也無所謂,因為他們只會把你當作醉漢。

儘管不想面對,但生理上的變化迫使他不得不改變了他與現實的關係。他拿起了白手杖,也擁有了自己的導盲犬。從一開始的排拒,到逐漸接受,最後發現帶著他們是多麼的有趣。他的視覺變成了觸覺,他的時空只有『當下』,不趕時間,一步一步,緩慢且小心的前進。在悠閒的旅途中,他可以對外界環境盡情的展開想像。

他從不打算讓失明侷限他的世界,他會去酒吧、舞廳待一整個晚上,也與戀人一起造訪不同的城市,有時還假裝自己視力正常。他曾遠赴韓國教授兒童文學;也參加過營隊,在小島上游泳、泛舟。在黑暗中,他經歷了一段又一段的冒險歷程,他的感官、語言、思考不斷地配合生理狀態做調整,但始終不變的,是他樂觀積極的人生觀。

細膩、俏皮、玩世不恭,充滿黑色幽默的筆觸,在雷恩的故事裡,超越了一般人對盲人的想像,推翻了所有我們認為盲人應有的生活或想法。他的生活多姿多采,他的觀念新穎、作風新潮,甚至過得比一般人來得瘋狂、詼諧。在他身上我們看到了生命的無限可能,雖然失去了視覺,卻能將缺陷轉換成另一種精采,去挖掘只有盲眼人才能享受的樂趣。至於失去的東西也不覺得可惜,因為他不斷地書寫,藉由書寫來留住回憶,那些生命中曾經看過的東西,早已在他腦中形成永恆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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