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自然是勞倫斯‧卜洛克的「雅賊」系列,中文名是《畫風像蒙德里安的賊》。
羅登拔因為平日經營二手書店,所以有一天,一位近期可能會搬家的顧客找他去他家為他的書估價,羅登拔欣然應允,因為這名客人住在帝寶──我亂說的,但意思就是安全管理做得很嚴謹的一棟叫「查理曼大帝」的尊貴大樓,請姑且容許我在之後還是簡稱它為「帝寶」吧,一來我們會比較有親切感,二來是那種尊貴感應該是等級近似。一個賊人平日能有多少機會正正當當地進帝寶勘查地形?羅登拔自然覺得機會難得!而且他當天就積極地帶了作案的工具!因為他知道有一個認真的集郵人士就住在帝寶,並且該人近日離城不在家。
但沒想到他這位顧客也一樣不容小覷,他的書自然是還不錯,但他屋內多得是更値錢的東西,例如掛在壁爐之上的一幅名畫:蒙德里安的畫,羅登拔一眼就相當欣賞。不過他今天的目標是別戶,所以他辦完正事後,經由甚至有內鎖機制的防火梯去到集郵人士住的樓層,順利進入預定目標,很快偷走一批罕見郵票。
回到家後,他的好友卡洛琳已經失魂酒醉在他家,因為她的愛貓居然被綁架了,綁匪要求百萬贖金。是的,這是神經病,卡洛琳的貓就算是出生名門也不値百萬,更何況那隻貓並非什麼名種,不過作家有勸世的責任,卜洛克得告訴你,感情無價!這也是我亂說的,基於人性,基於貓主人對愛貓之情,卡洛琳當然是覺得條件再誇張也都要救回愛貓啊!只是這事羅登拔就不這麼想,並不是他不管好友的愛貓死活,而是他直覺,綁匪事實上一開始就是針對他羅登拔而來的,綁匪知道卡洛琳沒那個錢,但也知道卡洛琳有朋友能籌到這種錢,那個朋友就是他,羅登拔。
所以羅登拔要卡洛琳留宿在他家,他說綁匪次日自會知道要打電話到這裡找人。果然不假,隔天綁匪就自己打電話來羅登拔住處了,所謂百萬贖款,事實上要換成神偷的一個幫助也行,某個博物館正在展覽名家畫作,如果羅登拔能偷出裡面的一幅蒙德里安的畫。羅登拔和卡洛琳去了該博物館現場勘查,他覺得這任務並不容易,也難怪賊人會找上他,雖然他可能沒辦法從博物館中偷出一幅名畫,但他卻剛好知道哪裡找得到另一幅──帝寶。那裡雖然警備森嚴,但也不到博物館等級。
打定主意後,他去花店買了一束花,把自己扮成送花員,挑了一位帝寶住戶的名字,送花去帝寶,並和警衛人員強調,他得親自送達收件者手中。帝寶那麼容易就不叫帝寶了,警衛雖然讓他上去送花,但人也跟著上去,並且等在電梯內。羅登拔第一回合無功而返,但緊接著他又開始第二回合,他假裝送花人又請託轉交一封信,再次來到同一女住戶門外。這名女住戶自然一直都想不起這位送花者究竟是誰,羅登拔假意和她借電話打回花店確認詳情,好奇的女住戶自然同意,這一耗也終於把跟上來的警衛給耗走了。
許久之後,羅登拔終於潛入那位有蒙德里安畫作的人家,出乎意料地,畫已經不在原來的位置上了,而且屋主雖不在家,但漆黑的屋內中居然躲著一個驚恐萬狀的女人!該女從羅登拔的配備猜出他是個盜賊,因為羅登拔戴著薄膠手套,而羅登拔居然安慰受驚的對方,自己之所以戴著手套是因為正要去洗碗!這段劇情真是誇張好笑,更誇張的是,兩人隨後天雷勾動地火,從受驚完整地走到授精!事後菸是沒有,但事後的小談一下是有的,該女自稱是屋主的前女友,以前曾寫過一些不可告人的情書給屋主,分手後欲拿回,畢竟她現在也已婚了,但屋主不願奉還,所以她才偷潛回來,毀掉這些舊物。羅登拔並不十分相信她的故事,不過他覺得這塊肉不錯吃,以後若有機會這樣又那樣,也是可以。不過女方一直不肯給連絡方式,最後只約定要注意某報的分類廣告。
羅登拔在那位自稱安卓的屋主前女友離去後,還留下來巡了一下田水,確保它們看起來並無異狀才離去。但兩天後,他的冤親債主Ray又找上門了,這次直接宣讀他的權利,以殺人嫌疑犯逮捕羅登拔,因為那位有蒙德里安畫作的主人被發現死在自家衣櫥內,顯然是他殺……
〔接下集〕
Well, I'm an artist. The dime's my widow's mite. Take it in good grace or in the future I'll reduce my contribution to a penny.
喔,我是個藝術家。這一角錢是我少而可貴的奉獻。請感恩地收下它,要不然未來我會把我的捐款減至一分錢。
We're not just locking the barn after the horse has been stolen.
我們不僅僅是亡羊補牢。
Because the brand name was Swallowtail. It had never quite caught on and I can understand why.
因為這品牌的名字是「燕尾」。它從未流行起來,而我能了解為什麼。
Then I walked down a few flights of stairs and here I am.
我往下走幾段樓梯來到我現在的所在處。(一個flight是「一段」,不是一階,也非一層。)
Guys like him, treat the place like a library. How you gonna make a dime on a bum like that?
像他這種會把這地方視為圖書館的人,你怎能從這種膿包身上賺到一角錢?
張妙如
從服裝設計跳到漫畫家,再轉而興起圖文創作的潮流,近年更嘗試寫偵探小說。著有《交換日記》、《西雅圖妙記》等,作品風格走輕鬆休閒路線,耐看又帶著時髦感。現今旅居西雅圖。最新作品為《交換日記15》《西雅圖妙記7》。
回文章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