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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能無情之前,必須先去愛──4月選書《地球盡頭的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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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盡頭的盡頭

地球盡頭的盡頭

很多人對強納森•法蘭岑的第一印象,是《時代》(Time)雜誌封面的紅框框裡印著他的照片,標註他是「偉大小說家」(The Great Novelist),但我總是先想到很生活感的小事。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的一個下午,法蘭岑在賓州的莫瑟博物館(Mercer Museum)一樓,在貼有「過時技術」標籤的玻璃櫃裡,赫然發現跟他家客廳一模一樣的「AT&T黑色轉盤式電話機」,這讓他瞬間陷入被指控的感傷──過時?! 他心愛的電話過時!這表示愛那座電話的他也過時了嗎?

但這時他才三十五歲,出了兩本頗受注目的小說,是美國文壇的一顆新星。

他氣呼呼,嚷著老東西不該失去價值。但他也老實說,撥打轉盤式電話查詢航班時,話筒裡一傳來「請按1」他就沒輒了,只好默默進房間,拿起另一部他不愛的按鍵式電話,來「應付現代生活」。

他和電視的關係也很妙。那台新力電視是朋友不要了給他的,因為映像管會發出呼嘯聲。它笨笨重重,天線的延長線一沒接觸人體皮膚,螢幕就只會出現「雪花」。法蘭岑多次在文章中批評美國人的文化生活居然有二十一個小時跟電視有關(根據《今日美國》〔USA Today〕的一項調查結果),電視毀了現代人的生活品質,剝奪了獨處能力,讓名人八卦、政客厥詞在每家每戶的客廳裡飄散不去,還連帶殺死了社會小說。

但別以為他不愛看電視,不,他愛。為了看電視,他可以用拇指和食指捏著延長線,就這樣看了幾百個小時。電視令他迷戀:看不完的球賽,好看的影集:《勝利之光》(Friday Night Lights)、《絕命毒師》(Breaking Bad)、《超級製作人》(30 Rock)……,他已經盡可能把難用的電視機放在無法舒服觀看的地方,例如衣櫃底層,只有盤腿坐在電視機正前方,手扶著天線,才看得到清楚的畫面。但還是不行,只要有電視他就他看不下書──最後只好又把它送人。

就像人戒菸不是因為討厭菸,多半是太愛了。如果只從法蘭岑的言論認識他,可能會認為他驕傲狂妄、不懂人性。但看到這些大聲疾呼和心虛氣短的掙扎,就會知道他才人性呢,甚至有點可愛。他和菸也有數十年的糾葛,自欺欺人、但不想欺騙母親的愛恨情,與愁。

迷過電視,才知耽溺其中之害。長期生活在大都會的法蘭岑,靈魂裡有一部分是老派的。

Jonathan Franzen_(c) Shelby GrahamJonathan Franzen_(c) Shelby Graham

***

他太brilliant了,聰明、才氣、認真、博學、有大志、不太肯妥協,還很會「自尋煩惱」。他二十九歲出版第一本小說《第二十七個城市》(The Twenty-Seventh City)時,就想以反諷改變這個冷漠且注意力分散的世界。在出版社大力宣傳後,他得到可觀的版稅收入和六十篇好評。但他卻發現事情不太對:這本小說意在挑釁當下文化,但他卻循著現實世界的文化模式,建功立業?

於是四年後,他在第二本小說《強震》(Strong Motion)裡收起嘲諷,改扔修辭汽油彈。這樣總可以撞擊世界了吧?沒有,結果一樣,湧來的依然是溢美的評論和膚淺的訪談,以及他受訪時心底的沉默。

再次被文化現實反扔了一枚震撼彈的法蘭岑,沮喪地折磨起他的第三個故事。他愈憂鬱,就愈認為下一部作品必須肩負文化參與的責任。他有精湛的技藝,想打造一艘可以一邊浮於歷史,又一邊創造歷史的船,但,如何追趕文化變遷的速度呢?就像,小說家有那麼多話想跟讀者說,要怎麼抓住讀者愈來愈少的閱讀時間呢?

消費型經濟喜歡的是能以高價賣出、不太耐用,或是能經常翻新、每次都添加一點實用性的商品。相反的,精采的文學作品價格不高,可無限次重複閱讀,又無法改良──這幾乎注定了文學經典的市場命運。法蘭岑說:「文學與商業市場之間,從來沒有流失過這麼多愛。」

但他不認為文學比較崇高。讀文學會加深對主流的思辨,拉開與主流的距離,會讓人更習於獨處;讀文學還會讓人憂世慮事,不姑且現狀,不輕信聲浪,不盲從威權。所以文學不是解藥,幾乎是一種淬鍊心智的方式。

修正

修正

二〇〇一年,被他折磨了九年的第三部小說《修正》終於出版,卻一頭撞上九一一事件,攔腰斷裂的雙子星大樓,慘痛鋪天蓋地籠罩著多少個家庭,打書行動本應偃旗息鼓。但商業這場仗沒那麼容易收兵,四十八小時後,他又開始接受訪問,到十一月,他已經受訪超過一百場。

接下來的事大家就知道了,紅極一時的歐普拉讀書俱樂部(Oprah Book Club)公布《修正》是下一集選書,讓《修正》一舉登上暢銷寶座。為了拍攝短片,法蘭岑事先回到老家聖路易,在製作人的要求下,對著鏡頭反覆搬演作家回鄉的各種舉止與情緒。問題是,節目要的情感不是他真實的情感,節目要的效果甚至牴觸他對老家的複雜心緒,最後法蘭岑終於忍不住衝口而出:「這好假。」製作人出乎意料地笑著點頭,再帶著近乎憤怒的意味回答:「你說的對,就是假!」

法蘭岑也擔心,「歐普拉選書」讓人先看到歐普拉的風格、品味,而不是書本身。這樣的標籤能帶來閱讀者,也會阻擋另一些閱讀者。他對電視權威的憂心言論,得罪了這位推書教母,教母撤了他的通告。

自由

自由

再過九年,二〇一〇年,法蘭岑的第四本小說《自由》出版,這時他與歐普拉的關係已經「修正」。他接受新經典文化訪問時說:「我對歐普拉推廣閱讀的努力從來沒有意見,在我寫完《自由》前後,我已能體認,在她的節目亮相無異於躋身優質電視節目……」他以為有了這層體認後,今後也許能不再被問到歐普拉事件,「但,你看吧,大家仍照問不誤。」

有評論者說他優柔寡斷,但看深一點,他想和主流價值和解,是真心的,畢竟能省掉很多壓力和麻煩,誰不想輕鬆過日子呢?然而,體認到真實自我與主流價值扞格,也是真心的,他看待這矛盾如此嚴肅,「如果你把人生都奉獻在討人喜歡,如果你戴上無論何種必要的人格面具來落實這個目標,都意味著你對真正的你能否被愛感到絕望。」

***

另一個令他掙扎其中的是賞鳥。他多年女友的姊妹和先生來紐約看他們,這對夫妻是嚴肅的賞鳥人,法蘭岑和女友陪他們在中央公園散步時,第一次發現這個他走過幾百次的公園裡,飛跳著如此令人動容的生命。他說他的人生歷經三次天啟般的震撼,將感知翻向新頁,第一次是性,第二次是文學,第三次是鳥。

他抗拒過,「因為當個鳥類觀察家很不酷,因為任何洩漏真情的事一定不酷」,卻一邊抗拒一邊深陷。每當他看著鳥,就算是鴿子或麻雀,都能感覺到心裡洋溢著愛。而愛會帶來麻煩,一如他的婚姻。

到遠方:「偉大的美國小說家」強納森‧法蘭岑的人文關懷

到遠方:「偉大的美國小說家」強納森‧法蘭岑的人文關懷

他喜歡大自然,連帶對破壞自然的一切作為怒不可遏。人口爆炸、資源消耗、全球暖化、海洋垃圾污染、最後幾片原始林慘遭砍伐,在在都讓他怒火中燒,變得更惹人厭。婚姻崩解後,他醒悟到痛是一回事,但要在更憤怒、更不快樂中度過餘生,則是另一回事。於是他決定不再擔心環境──他仍會為大自然做能做的事,仍會盡量減少自己的碳足跡,但就這樣了,他決定不再思考一己之力能不能對地球做出有意義的拯救,不再讓自己掉回憤怒和絕望裡。

這個安頓自己的決定,在愛上鳥之後就瓦解了。「因為現在,我不只喜歡大自然,還對它明確而重要的一部分有了深切的愛,所以別無選擇,只好又開始擔心環境。」那些受威脅的森林、濕地、海洋不只是讓人徜徉的風光,還是鳥類的家,而環境顯然比之前更糟。不過,怪事出現了,法蘭岑對地球的憤怒、痛苦和絕望,固然隨著他對野鳥的關注而變本加厲,但,就在他開始投身鳥類保育、深入了解鳥類面臨的種種威脅後,「說來奇怪,我變得更容易,而非更難與我的憤怒、痛苦和絕望相處。」

為什麼會這樣?法蘭岑說:「我對鳥的愛儼然成為一個入口,通往心中一個重要、但沒那麼自我中心的部分……」

離開了自我中心,法蘭岑開始看到世界的背面。很久以來他都討厭新聞寫作,但當布希宣布對伊拉克開戰,當中國的開發行動為鳥類帶來浩劫,當賽普勒斯人民廣設陷阱誘捕鳴禽時,新聞寫作變成他想要的東西。

每當他前往令他憤怒的地點,每當他面對敵人時,神奇的是,他幾乎都會遇見立刻喜歡上的人,包括搞笑、大方、優秀的男同志共和黨幕僚;無所畏懼、不可思議、熱愛自然的中國年輕人;還有愛槍成癡、眼神溫柔,會對他引用動物權倡導者彼得.辛格(Peter Singer)的話的義大利國會議員。因為這些人,即使原本帶著憤怒而來,法蘭岑說:「過去那麼容易在我心底蔓延的全面性憎惡,已不再那麼輕易滋長了。」

然後他又遇到新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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