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當然是勞倫斯卜洛克的「雅賊」系列,但,誰又是泰德‧威廉斯?他是美國職棒大聯盟的球員,終其一生都為波士頓紅襪隊效力,而這裡說的不是人的交易,是棒球卡。
我上次應該忘了說,卜洛克的雅賊系列其實蠻幽默好笑的,也許在我讀的第一本《圖書館裡的賊》並沒有那麼多的笑點,但這本《The Burglar Who Traded Ted Williams》就真的把我和大王都好幾次逼得實質笑出來了,雖然這種書名誰會預計它是好笑的?
這裡,我大概可以把雅賊系列的設定簡單地說一下:男主角羅登拔是個經營二手書店的人,也是個業餘但實力很強的賊,聽說沒有什麼鎖是他破解不了的。他有一個知己好友叫Carolyn,她是位女同志,從事寵物美容沙龍業,自家裡也養了兩隻貓。
羅登拔這次碰上了內憂外患,內憂是,他的書店好像有老鼠侵入了,外患是,有個人買下了他書店所在的那一整棟樓,而新房東冷血地立刻要漲他店租,還一漲就要漲十幾倍!
羅登拔很喜歡他的書店,他也立志要維護他這個「正職」,所以遇上突然來的店租大幅調漲,他第一個想到的辦法當然就是以第二專長支援第一事業──「偷」。至於內憂問題倒是沒怎麼傷到他的腦筋──好友Carolyn主動送上一隻貓來。羅登拔並不想養貓的,雖然他不討厭動物,但飄撇始終沒想為女人負責的他,怎甘心為一隻貓而負責?可是Carolyn也不是省油的燈,她道盡貓的各種好處,甚至還說這隻貓是個「員工」而非寵物,還為這隻貓取了個和某書中名賊有典故的名字,讓羅登拔覺得就算這不是命定的相遇,也是好兆頭!
當然羅登拔事後愈想愈不對,這隻貓顯然有經過某些訓練,而且是Carolyn家獨有的訓練,並不是如Carolyn稍早說的,是一個快過世的朋友的遺腹子之類的,和Carolyn對質之下,果然證實這是Carolyn養的第三隻貓,而為了這事Carolyn甚至每次在朋友來訪之時都會將這隻貓特意藏起來,只因,她不想要成為那種養了一屋子的貓的獨居老女人──這是在她收養了「羅登拔」(是的,這貓本叫Bernie,和羅登拔同名)之後才覺悟起來的,她絕不能在不知不覺中走上那條路,成為那樣的老女人!所以她一聽到羅登拔的書店有鼠患,立刻決定了「貓版羅登拔」的去處,並編了一個命定的背景來誆羅登拔。
這就是Raffles(貓名)在本系列的初登場,牠後來確實成為本雅賊系列的固定角色之一。
然後是羅登拔極力克制自己偷竊的慾望,是的,他早就物色好對象了,他知道有一對住在一個不錯的住宅區的夫妻某晚有個活動要出門,幾點出幾點回、看什麼劇碼,羅登拔都清楚不過,為了抵制自己闖空門的慾望,羅登拔當晚還把Carolyn找出來一起喝酒吃飯,一直混到那對夫妻回家的時間,他才心不甘情不願地打了通電話去騷擾、恭喜人家。
沒想到的是,羅登拔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名陌生女子,而這女子懷疑自己被人跟蹤,因此對羅登拔提出請求,希望羅登拔陪她走回她的住處。而到達她的住處後,女子又在和守門人閒聊間無意中問起出某戶人家出國好幾天沒回來,不知歸期何時之類的事,羅登拔忍了一個晚上再也忍不住,他決定回家傳工具回頭行竊這戶出國的人家。
結果,羅登拔確實是偷到錢了,但也找到密室一具裸體的無名男屍。
因為那是個密室謀殺,羅登拔固然不打算報案,但也不能破壞密室這個重要的偵辦條件,他費了一番功夫把密室回復成密室,直到快天亮才收工回到家,但沒想到警察很快找上門!
不過警察找上他的並不是為了他真正去偷的那家,而是他有計劃卻事實上沒去偷的那家──在他不甘心地打完那通愚蠢的憤恨電話之後,屋主發現自己家中遺失了一套值錢的棒球卡,而警方追查電話之後連結到羅登拔。並且,警方甚至把羅登拔的犯案動機都找出來了:受害者當中的女主人之弟,正是羅登拔的新房東,天下有什麼比羊毛要出在羊身上的算計更天然?
怪的是,羅登拔的新房東馬上換個嘴臉找上來了,他願意讓羅登拔維持此後30年店租原價不漲,只要羅登拔願意把那套棒球卡偷偷讓給他;而羅登拔那晚護花的女子結果卻是竊盜案受害者的男主人的情婦!這世界真的有這麼小嗎?……
〔下周待續〕
"You're hard to please," I said. "One joint's too quiet and the other's too noisy."
「妳真難取悅,」我說,「嫌這間小酒吧太安靜而那間妳又嫌太吵。」
Your guess is as good as mine.
我和你一樣拿不準(不清楚)。
"The world will beat a path to my door."
全世界會搶破頭找上我的門。
"You remember 'em from last time, huh? It don't matter, Bern. I gotta go by the book."
「你還記得上次那些規矩吧?不管怎樣,羅登拔,我得依法行事。」(照章辦事)
(圖/張妙如)
"And what shall I call you? Bernard?"
Call me a taxi, I though. I said, "Well, uh, people generally call me Bernie."
「那我該怎麼叫你?柏納德嗎?」
叫小黃──來接我吧,我心想。「偉鵝,人們通常叫我柏尼。」
I have a brown thumb.
我有褐拇指。(「green thumb」綠拇指的相反。會把植物養死的人。)
張妙如
從服裝設計跳到漫畫家,再轉而興起圖文創作的潮流,近年更嘗試寫偵探小說。著有《交換日記》、《西雅圖妙記》等,作品風格走輕鬆休閒路線,耐看又帶著時髦感。現今旅居西雅圖。最新作品為《西雅圖妙記6》《交換日記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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