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厚心得
城市建築的過去與未來
作者:史兒 / 2009-07-03 瀏覽次數(5225)
採訪者:史兒
地點:世界宗教博物館
城市在今天看來是由建築組成的,但在古文明裡,城市就是一個大建築,是一個大整體的規劃,城市規劃有非常長遠的歷史。過去的城市,大致可分為兩種型式。
第一類型的城市,是古文明建立的城市。每個文明都有對空間的想像,提出對都市規劃的概念。在文明其中,有一種文化的力量,把城市當成一個重要的象徵,如:古希臘的城市、古中國的城市、中東、西亞。這些地區的古文明,都對城市有很大的規劃,他們建立的多半是幾何城市,表達宇宙觀和權力結構,如:中國的古長安城,方方正正的格局。古文明城市的建構,都有代表權力意志的帝王在其後支撐,因此,宮殿和神廟是這類型城市裡最主要的建築,表達強烈的美感觀念,尤其希臘後期時的希臘化時代、羅馬帝國時代,我們更可看見這個模式。這些城市都有很多的公共建築,彰顯權勢和神的力量,建築與整個城市結合在一起,配合得很好。
第二類型的城市,是較自然的發展,如果這個地區在歷史上並未形成大帝國,我們就可以想像它的城市,乃是經由自由演變而來。最好的例子是中世紀歐洲的國家。這些國家最初都是封建的領土,沒有強大的國力,也沒有安定的政府,由領土發展成國家。在這些城市的中心雖然免不了有宮殿、教堂,但主要還是以生活化的建築為主,配合自然地形,考量財力。這些城市都是活生生的生物,有時在山頭,有時在島,這是因為它們具有防衛的條件。這些城市就像有機物一樣,在裡面你很少看到大建築,建築物都很狹小,組織得像一個個村落一樣。從前台灣的鹿港就是一個代表,小巷多、房舍低矮,但可惜後來被日本改造,中間拆了房子,蓋了大道,這些原來是沒有的。
今天我們去歐洲旅行,還能感受這兩種不同類型城市的差異。你看羅浮宮的軸線,還能看到幾何的線條,北京城的天安門廣場亦然。但說到巴黎本身,它是在十八世紀才產生帝王,才開始把它的觀念用到自然建構出的城市上,今日我們看到巴黎的「美」,是路易開闢出來的,他把他認為的「美」強加在城市裡。台灣在建城時也是拆了許多民房,像板橋林家花園,這些建築都隱含欺壓老百姓的意味。
不論古典亦或自然,這兩類城市都有不同的美感,文明建造的城市有「秩序」的美感,空間莊嚴、偉大,容易令人感動,實際上就是種權威的表現。人會受到空間的感應,表現出順服的行為,而成為階級的工具,今天我們去看古建築,當然沒有這個問題,變成純粹的空間美感了。
是以,都市的美感和其它藝術一樣,可以分為古典的美感,以及中世紀的美感。你看倫敦,倫敦看來好像沒有巴黎那麼美,不過它仍保留中世紀的味道,道路彎曲、街道寬窄不一,倫敦市中心都是很狹窄的,聖彼德堡教堂從前是沒有廣場的,這在大帝國是很難想像的事。古典建築注重整體感,一座宮殿或神廟,都是有廣場的,方便人瞻仰整座建築物,但是你看中世紀的建築,這些教堂都很美,但是建造者注重的是生活性,所以完全沒有設置廣場的構想。像聖彼德堡大教堂,現在才把它周圍、靠河邊上的房舍拆掉來做廣場。
在現代,建築思想主要在超越古典與自然。古典時期,「城市」和「建築」密切結合在一起,兩件事就是一件事,都市計劃也就是都市設計,建築時不忘城市規劃,城市規劃時不忘建築。但相反的,中世紀的建築都是偶然發生,自然成長。由於自然成長的成市不是規劃出來的,所以有較自然的演變。可惜這兩種都市的建築,都被現代化所破壞。現代化破壞了城市,破壞的最大主因是交通工具的發展。最開始是馬車,破壞的力量還不算大,但後來汽車發明後,它形成最大的破壞。有了汽車,才有現代的城市規劃。
城市不得不需要交通建築,現在是依交通因素來建立城市。像歐洲發明許多小車,就因為在山路難行大車。二十世紀以來,產生世界性的城市解體,自美國首開先例。美國歷史雖不長,但也都是由自然而形成的都市,汽車造成破壞,高架道路把城市切成一塊一塊,沒有人考慮城市景觀的問題,都市向四周擴散,像今日的洛杉磯。城市的美感,早就不再重要了。
台北市的情況也是如此,並沒有依照都市景觀的概念來建設,現在大家懷城市的美感,所以常出國旅行,體驗各種不同的文明。當然,現代化後,我們已與過往有很大的不同,以前都是木頭房子,西化後,我們又都蓋了西化的房子。但在沒有西方文化的基礎上,建設起來的房屋,像中興新村,像台北城裡的老建築,這些西化、甚至日本化的房子,現在一個個都變成古蹟,雖然藝術價值不高但仍留存下來。這是我們的城市文化嗎?
半世紀以來,人們開始注意到城市的美學,對失焦的空間、高速公路化等等感到空虛,因此希望重建城市的美感,二十世紀中葉,開始有了都市設計的課,要在公共空間裡重建空間的美感,要去討論空間和建築該如何配合,這些課的實踐叫作「都市更新」。在台灣,我們的法律不太完備,公權力無法申張,想要利用公權力來創造公共空間很困難。我們的民主還不成熟,人民必須要了解,除了自利外,民主還必須來為他人設想,要為群體設想。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利益,但我們彼此相互尊重與妥協。
要規劃良好的城市,一方面要健全的法令制度,一方面要有才能的規劃人員,還要持續且堅定的實行,十年?二十年,三十?五十年,才能看見效果。信義計劃區是個讓人失望的例子,本來有很大一塊地方可以好好發揮,但是我們沒有人才,連理想的規劃都沒有,很可惜失去了這個機會。即使我們有人才了,政府制度也還不完備,政府甚至也沒有權力可以去審核建築的美感。你看,建築我們每天都要經過,每天都看的見,它是最標準的公共藝術!應該要有一個法律,能規定高樓高到某個程度,就不再只是私人的事,而是每個人的事,所有的人都應該有發言權,這個制度不能建立,實在可惜!
信義計劃區本來可以成為一處最好的規劃的,現在,台北已然不再有此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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