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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厚心得

他來的那一天,有什麼改變了世界。──專訪約翰?康納利,及《失物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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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達利

康納利要來那一天,我們到達約定地點時,他還沒到。

同事在途中已經用手機通知,說記者會的時?麻I延誤,康納利及隨行的口譯及出版社朋友們會晚點出現。

於是,在工作日的午后,原來應該在電腦螢幕前頭皺著眉頭工作的我們,居然得了空閒,在咖啡館裡頭悠哉了會兒:要負責側錄的同事拿著腳架和 DV 從不同角度比劃著最佳的取鏡位置,咖啡店的服務人員送上開水,也沒急著要我們點餐;我們坐在桌邊聊著《失物之書》,還把大家帶在身邊準備要請作者簽名的書(以及未能與會同事託我們帶來的書)全堆在桌面上拍大合照。

然後,康納利來了。

主角登場,先是一一同大家相互介紹、分別入座、遞菜單點飲料,免不得一陣忙亂。我坐在康納利對面,不知怎麼開始才好,在他與大家寒暄的空檔,我脫口而出的第一個問題,居然是「Why Charlie Parker?」

Parker(派克)是康納利系列驚悚作品的主角(台灣已出版《奪命旅人》、《罪惡森林》等兩本系列作品),他的名字得自爵士薩克斯風手 Charlie 「Bird「 Parker,大家自然也就以樂手的綽號「Bird」稱他(所以在中譯版本小說裡他明明是資深警探,大家還是叫他『菜鳥』);我問這問題的原意,只是想知道,為什麼康納利要選一! 個黑人爵士樂手的名字套在白人警探頭上?

康納利想了想,說自己當然喜歡 Charlie Parker,不過選了這個名字,還因為想要表現出紐奧良地區暗藏的種族問題,此外,他也對搖滾發源初期「Motown」的音樂很有興趣……事實上,我心裡的預設答案,大約就是聽到康納利說「因為我很喜歡 Charlie Parker 的爵士表演」之類句子;不料康納利一下子回答了這麼一大串,遠遠超乎我的預期之外。

這就是康納利。

對一個沒頭沒腦衝出口的問題,他仔細地回覆了一整篇(感覺和當年考試時要答的申論題一樣,問題大概只有十個字,答案至少會是千字文),那麼,當我們聊起《失物之書》時,康納利的回答,就更精采了。

康納利在許多場合及文章中都提過,《失物之書》對他而言,是一本私密的作品;他也在當天稍早的記者會裡提過,自己小時候曾因為父母親在他離家時將大門漆成另一種顏色,以致他找不到自己的家,以為父母親趁自己不在家時,把整個房子一起搬走了,康納利在那時體認到一個孩子最大的恐懼──被雙親遺棄。所以當我們問起關於《失物之書》與他的關係時,康納利同我們說了更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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