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我們如何成神?
二○二○年一月,美國頂級連鎖健身俱樂部Equinox推出該公司最奢華的廣告活動之一,標題為「讓自己成為全世界的禮物」(Make Yourself a Gift to the World)。這支廣告由行銷廣告公司Droga5製作,廣告看板及海報展示著美得不可思議又帶著藝術氣息的年輕男女,意圖喚起過去神話中那些半神的形象。其中一張海報中還可以看到一名壯碩的女性輕鬆地舉起兩名男子,就像聖經中的大力士參孫(Samson)。另一張海報則是一名打赤膊的男子躺在葬禮的祭台上,瘋狂的崇拜者們正在一旁悼念。Droga5公司表示,該活動的目的是要描繪「神聖的角色在某些時刻與情境下就像是神一般,是賜予『世間的禮物』,反映了他們認為自己需要為世人服務的自我崇拜。」
這個宣傳活動的廣告影片還將這個神聖的自我迷戀主題更進一步地推展。藉由重新講述希臘神話中美少年納西瑟斯(Narcissus)的著名故事——這位因愛上自己在池中倒影而溺水身亡的美麗希臘半神,這支廣告翻轉了該神話的警世寓意。一位穿著浮誇的講述者出現在鏡頭前告訴我們,自我迷戀讓納西瑟斯成為「不僅是自己的珍貴禮物,也是帶給世人喜悅的一份禮物。」(接著廣告中的納西瑟斯就活了下來,開始一場慶祝舞會。)講述者拋了媚眼並問道:「這麼看來,自我迷戀不就是這世上最無私的一種行為嗎?」
這支廣告所傳達的訊息相當明確,加入Equinox健身俱樂部——會費每月兩百五十美元起,一旦加入就需綁定一年合約——這樣一來你也可以成為一份上天賜予世人的禮物,甚至也可以成為某種神祇。「我們的目標客群就是那些下定決心追求極致的個體。」Equinox的行銷執行長向一位提出質疑的記者表示。「我們相信,當我們成為最好的自己時,我們就會向外發光發熱,就能為周遭的世界帶來更多貢獻。」
如同Equinox公司其他諸多帶有高級時尚意味的廣告一樣,這個宣傳活動當然也是刻意營造出那種挑釁又帶些輕佻的形象。然而,這支廣告所代表的世界觀——通過肌肉訓練與美學創意來雕塑自己,正是我們想像世界中最深的召喚——並不僅限於Equinox健身俱樂部或其他更廣泛的小型健康文化事業。相反地,我們就是自我成就者(self—maker)的理念幾乎已經根深蒂固地存在於西方當代生活的各個層面之中。我們生活中的每個層面都可以透過訂製、創造與策劃來反映我們內在的真實樣貌。我們都被這誘人的神話所制約,人人都該努力成為最好的自己。
我們在經濟領域中都會推崇白手起家的男人與女人。蘋果創始人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與媒體巨擘歐普拉.溫芙蕾(Oprah Winfrey)都是從卑微或貧困出身中崛起成億萬富翁或名流的實業家。這些人物在我們的文化中都代表著透過某種才能與俗稱的毅力去掌握命運,進而人定勝天的例子。他們拒絕在原生環境條件中屈服認命,於是自己決定自己想要過的生活。那些胼手胝足開創未來的男男女女,以及那些因此名利雙收的故事,正是資本主義美國夢的基石。因此,這樣的神話塑造了美國人以及全世界受美國文化霸權影響的人的思維與立法方式,甚至是廣泛的經濟體系。
然而,自我創造的幻想也已經成為廣泛文化範疇中的一部分了。畢竟我們就生活在一個社群媒體發展飽和的時代,越來越多名人成為了有影響力的「網紅」。他們在社交媒體上呈現的不僅是他們的作品,也包含了那些精心策劃讓公眾消費以圖利的私人生活樣貌。即使我們不見得在尋求品牌合作或是在Instagram上發布廠商贊助的內容,我們也可能會遇到需要創造或培育「個人品牌」的時候。我們之中有越來越多人努力想要確保自己在社交媒體上的形象可以反映出我們希望別人看到的樣子,無論出於專業或個人的原因,又或者兩者皆是。
我們的文化時刻(cultural moment),至少在當代英語世界中,代表著我們之中有越來越多人成為自我創造者(self—creator)——也就是不僅渴望將自己變成世人的禮物,而是創造自己。
我們在經濟、文化與個人層面的生活中都充斥著一種意圖:我們可以並且應該將自己轉變成現代神祇,而且又同時成為令人稱羨的行走藝術品、以及精密高效能的獲利機器。畢竟,假如我們能夠完全掌握自己的生活,那為什麼不善加利用這一點來圖利呢?
這個自我創造的集體計畫核心中存在著一個重要的假設。這個假設就存在於Equinox廣告裡成為神聖自戀者的號召之中,也存在於如今無處不在並宣稱可以幫助我們自我實現或「成為真正的自己」的人生教練及各式個人成長課程之中。
這個假設是什麼?那就是奠基在我們內心最深處的自己,就是我們最想成為的那個自己。我們的念想、我們的欲望、我們渴望自己成為的樣子,或是渴望被他人以特定方式看到的樣子,這些才是我們內心最真實的部分。父母、社群與整體社會對我們的出身與家境、姓名、期望以及賦予的可能性?這些事情對於我們的真正自我充其量也只是次要的,最壞的情況下甚至會成為個人發展的積極阻礙。唯有透過內省——藉由研究、培養及規劃我們的內在自我——我們才能理解生命的基本原理,進而達成我們認為自己應該實現的個人與專業目標。
以此推論,這個假設意味著當我們向世人展示自己最想成為的那個人時,那才是最真實的自己。真實的自我就是我們選擇與創造的那個自我。我們已經無法分辨現實的終點與幻想的起點。又或者說,誠如史上最著名的自我創造者之一,頂流花花公子(dandy)作家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留下的名言:「只要(給人)一副面具,他就可以告訴你另一個視角的真相。」
從這個角度來看,自我成就不僅僅是具有創造力、或是勤勉的行為。自我成就也是一種自我表達的展示:透過讓世界看到我們自己想成為的那個人來向世人展現真正的自我。而自我創造,換句話說,就是人為與真實的交匯點。
本書《人設》(Self—made)說的就是我們如何走到這一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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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關於當代歷史上幾位最知名又古怪的自我成就者的故事:從文藝復興時期的天才及美國內戰時期的廢奴主義者,再到鍍金時代(Gilded Age,1870s–1900)的資本家與安迪.沃荷(Andy Warhol)的「工廠女孩」(Factory girls)。這些傑出人士不僅跳脫了出身或境遇的限制,也為他人開創了嶄新的道路。然而,自我成就的歷史中也不乏一些惡名昭彰的當代江湖術士:毫無道德可言的心靈自助(self—help)導師、詐欺犯以及知名馬戲團演員費尼爾司.泰勒.巴納姆(P. T. Barnum)所謂的「招搖撞騙的販子」(humbug)。這些擁有個人魅力的爆紅者很清楚自我成就最基本的原則之一就是:自我創新(self—invention)不僅是關於自己的改變,也是形塑他人對自己的觀感。
《人設》的故事也是近代早期社會動盪與技術變革如何協助開啟關於自我成就的兩種平行敘事。其一,主要是歐洲的敘事,自我成就(self—making)僅限於某些相當獨特的人。天生的「貴族」(aristocrat),說的不一定是出生高貴,而是優雅睿智、身強體壯或擁有藝術創造力的人。這些人可以利用與生俱來的能力決定自己的人生,從而讓自己的地位高於一般的市井小民。另一個敘事主要是在美國,自我成就是任何人都可以辦到的事情,只要投入足夠的毅力與勞力便可;反過來說,假如他們辦不到,那就代表他們於存在主義及實用主義的層面上皆有所不足。其實,這兩種敘事都比第一眼認識時更加相似,兩者同時在二十世紀好萊塢崛起,也在大眾市場明星的新形象中出現——既是天生的,也是自學(self—taught)——融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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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不難理解這兩種敘事終究源自相同的地方:一個徹底的、現代對現實本質的重新想像,以及人類在其中的位置,甚至更明白地說,即最初是誰或什麼「創造」了人類。我們對自我塑造(self—fashioning)的自我所擁有的創意與魔力的信仰,也同時使得我們對過去現實模型的信仰逐漸降低——那個由神創造與安排的世界,那一個人人都有特定且預設角色需要扮演的世界;不論是農民、主教或國王,每個人的角色都是出生時就注定了。
哲學家查爾斯.泰勒(Charles Taylor)的創舉,就是將這種智識轉變描述為進入世俗時代的轉換。我們遠離了宗教信仰及其帶來的魅力,轉而走向(認知上的)理性。我們已經進入了泰勒所謂的「表現型個人主義」(expressive individualism)時代,或者是說我們對自我內在形象的理解已成為我們究竟身而為誰的指引。我同意泰勒的最終判斷——表現型個人主義支配著我們在現代生活中對自己的想法,但卻不認同這是人類從宗教世界觀朝向世俗世界觀的轉換。
我反而認為我們並沒有完全放棄對神的信仰,而是重新定位了信仰。我們背棄了造物主(神)「外在」(out there)的想法,轉而將神放在「內在」(within)之中——更具體地說,我們將神放在自身欲望的精神力量之中。我們對自我創造的迷戀也是我們過去對專屬於神的力量的迷戀——重塑我們自己與眼前的現實,不是以神的形象創造,而是以自身欲望的形象去創造。
我們渴望成為最好的、最富有的或是最成功的自我,其背後存在著一種神奇,甚至是神聖的力量,這種想法其實也不是一種新的概念。即使像弗里德里希.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的這種最無神論的人類存在論述也都會為人類意志中某種特殊、與眾不同又迷人的力量保留一些空間。此外,也有其他諸多類似的論述——比如新思維運動(New Thought)認為只要思考夠強就能帶來財富或富裕,這為鍍金時代的資本主義帶來更多活力及合法性:新思維運動認為人類的欲望不僅僅是一種強大的力量,更是一種明確的超自然力量。這就是一種人類的存在與宇宙基本能量的連結方式,那是關於人類個人幸福與成就的能量。然而,不管是哪一種版本的敘事,我們人類的欲望——無論是努力、尋求、擁有與成就——都成了一種活力,也與我們評判物質和社會現實的方式背道而馳。
從這種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說,我們已經成為了神,一點也不亞於Equinox俱樂部廣告中的納西瑟斯。此外,如同Equinox廣告中的潛台詞所引發的內疚感,以及要人離開沙發並進入健身房的暗示,自我創造對我們所有人來說已經不是一種鼓勵,而是一種要求了。我們所有人都承載著這樣的敘事,也就是我們必須在這一生中形塑自己的道路與地位,我們的出生地與成長環境都不會是決定未來的因素。然而,我們也承載著這種想法之下的弱勢:假如我們不能決定自己的命運,那便意味著我們在最根本的意義上失敗了。我們在身而為人的基本意義上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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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個角度來看,人類自我神化(self—divinization)是一個關於進步與擺脫暴政及迷信的自主權崛起的故事。其講述著歐洲啟蒙運動中的哲學家們勇於對抗天主教會濫權與法國君主制度腐敗的故事,也講述著自由民主在歐洲崛起,以及建立在人人都有權追求自由幸福的理想之上的美國建國故事。這也是關於美國夢的故事——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和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這些人倡導,凡是夠努力又夠堅毅,任何種族或階級出身的人都能成為自我成就(self—made)的人。這也是其他邊緣群體的故事,尤其是從奧斯卡.王爾德到安迪.沃荷的繆斯女神傑基.柯提斯(Jackie Curtis)這些酷兒作家與藝術家,他們得以從富有藝術性的自我創造的承諾中找到慰藉與解脫,擺脫那個常常視他們為異類的世界。
這個敘事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真實的。當然,本書中提到的許多作家、藝術家及思想家都為了創造更好、更平等的世界而付出英勇的貢獻。
然而,另一個事實是,這種自我創造的新理念往往被其倡導者用來劃分誰有「權利」塑造自己身分(一般來說,就是追求上流社會生活的白人中產階級男性)以及誰沒有這種權利(少數民族、女性、真正的窮人)。
我所稱的自我成就神話中的「貴族」血脈在歐洲相當盛行,這種自我創造的力量通常被視作是一種與生俱有的能力。身分特殊的人——那些花花公子以及時髦優雅的人——天生就有這種能力,而多數平民百姓則不具備這種能力。這種血脈在二十世紀像是加布里埃爾.鄧南遮(Gabriele D’Annunzio)與貝尼托.墨索里尼(Benito Mussolini)這些原法西斯及法西斯領袖的人格崇拜中達到了頂峰,他們向那些非常願意將鄰居視為次等人類(subhuman)的群眾散布高人一等的超人(superhuman)幻想。至於美國則是盛行「民主」脈絡的神話,自我創造很快地成為貶低窮人與受苦之人的方便之道,這些人之所以又窮又苦,就是因為不夠努力。
不管是歐洲或美國,自我成就的願景更像是一種維持現狀的手段,而不是通往自由的直接途徑。這也有助於合理化一個令人不安的真相,即使社會正在改變並允許一些人定義自己的生活,但是其他的人仍被會貶低到精神層面的下層階級:要麼因為天生劣勢,要麼單純是因為品行散漫而無法自我創造。讀者們不會忽視以下這點,本書中描繪的那些自我成就的先知與典範,大多數(儘管不可能是全部)——至少在二十世紀之前——這些人都是白種人及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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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自我創造的歷史並不是一個不斷進步又鼓舞人心的故事。然而,我並不認為這是一個關於文化衰敗與現代危機的悲觀敘事,就像文化評論家菲利普.里夫(Philip Rieff)或卡爾.特魯曼(Carl Trueman)等人近來所描述的那樣。相反地,本書是關於我們如何在一個漸漸失去魅力的世界中開始將自己視為神聖存在的敘述,以及因應這種思維而衍生的政治、經濟與社會影響。這些影響不僅從某種形式的暴政中解放了我們,也將我們放進其他形式的枷鎖之中。換句話說,這是一個關於人類長久以來都在做的行為的故事:試圖解開這無比強大又無比脆弱的如何存在的謎題,被迫進入這個我們可能永遠無法真正了解其目的及意義的世界。
大約在西元一六○○年左右,莎士比亞在《哈姆雷特》(Hamlet)中寫下:「人類是一件多麼了不起的傑作!如此高貴的理性!如此偉大的力量!……在行為上多麼像一個天使!在智慧上多麼像一個天神!」然而,人類同時也不過是「一撮泥土塑成的生命」。
四百多年之後,我們仍在哈姆雷特的矛盾中掙扎著,尋求什麼才是「真正自我」的答案。
《人設》的故事說的就是那其中一個未臻完善的答案。
(摘自:〈導言:我們如何成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