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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來偵探社

【推理專欄】現代洗冤路:找尋「point of no return」的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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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鑑識科學、法醫,在二十世紀90年代以前,只是偵探推理作品中的迷你配角,這類專家在故事中露臉的機會,遠低於警察。有時,作者甚至乾脆省略這些「專才」角色,將鑑識與法醫的權責任務,分封給故事中的角色擔綱,例如,家庭醫師兼任死亡時間判定者,偵探兼任刑事科學鑑定員等。連在罪案影集或電影中,這些「專才」鏡頭不但少得可憐,有時還淪落到「只聞其聲不見其人」。

1990年,擔任過法醫檢驗紀錄員的派翠西亞.康薇爾,創作了以法醫凱.史卡佩塔為主角的推理小說:《屍體會說話》,這是正視法醫價值的首例。待到1997年,由法醫凱絲.萊克斯以法醫體質人類學家唐普.布蘭納博士為主角的《聽!骨頭在說話》後,「法醫」才逐漸告別苦情的龍套身分,逐步登上推裡懸疑作品的舞台。

進入本世紀,推理懸疑作品開始認識法醫、刑事鑑定等專家角色的重要性。就以2000年的《CSI》、2003年《NCIS》,與1990年代拍攝的《Law & Order》系列相比,法醫、刑事科學的角色份量,明顯加厚加深。2005年,美國FOX電視影集《Bones》(改編凱絲.萊克斯作品)推出後,類似影集,開始興起法醫參與辦案。2011年的《Body of Proof》,更是直接以法醫為故事主角。

法醫,是什麼?台灣,有沒有法醫?如何產生?

我最貼近法醫的經驗,是在醫院大樓地下室的解剖教室。

進入教室的那一段路徑,非常「法醫」:化學藥劑的嗆鼻味道,轟隆隆的發電機、壓縮機的聲音,一旁冰庫滲漏出的陣陣寒氣,走廊旁壞掉的桌椅,廢棄的塑膠桶,天花板上裸露著電線和日光燈座的遺痕。進入解剖室,蒼白的光線照亮慘綠色的瓷磚牆壁,土黃色的地磚上留著斑駁的血跡,水泥水槽後方連著銀灰色的不鏽鋼高台。

不鏽鋼台四周有六名人員,手術服的外頭,罩著一件淡黃色的收袖口塑膠衣;臉上全罩式的塑膠護具;雙手疊套至少三層手套。六個人,一人持刀、一人傳遞器具、一人進行文書記錄,一台相機、一架攝影機,還有一人雙手抱胸一旁監督。

這是醫學院的一堂病理課,我跟法醫學生一同聽課。
「死亡,是個過程。」課堂上老師強調,「人,從活著到死亡,會經歷很多不可思議的過程;在眾多的經歷中,必然有『一個』經歷開啟了那不可逆、直奔死亡的閘口。法醫的工作,就是在找尋關鍵的那一個『point of no return』。」

致死原因的鑑定與判斷,不是通識不是常識不是一般生活知識,更不是隨便亂想就是。死亡鑑定,奠基於法醫學與病理學的專業知識,是個與「活人的醫學」截然不同的醫學專業領域。

在2005年《法醫師法》通過前,台灣法醫師是由醫師轉任或兼任,有意願投身從事法醫師者寥寥無幾。政府曾經採取各種方式:出國留學獎助、增加津貼補助等等,希望增加台灣法醫人員,卻徒勞無功。

2006年底《法醫師法》上路,規定只有兩種資格可以取得法醫師執照:第一是、法醫學研究所畢業,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第二是,領有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證書,習修法醫學程,並經法醫實習期滿、成績及格,或經國內外法醫部門一年以上法醫專業訓練,領有證明文件者。台灣的專任法醫制度,由此開始確立。目前,台灣主要的法醫養成單位,是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學生必須經歷六年170個專業學分的修練,以及兩年的實習,才得取得資格。

法醫的看診對象是屍體,屍體不會自行到診間掛號,所以法醫必須上山下海的出診去。管他深山、海邊、路上、河裡,白天、晚上,只要有屍體召喚,就隨傳隨到,其艱辛,等同ON CALL的急症醫生。很多時候,等著法醫的,是浮腫腐敗的屍體,甚至不成人形的屍塊或白骨。解剖驗屍,是個講時效,跟時間賽跑的工作,法醫必須搶在屍體發生變化前,取得足夠判斷死因、協助警方緝凶的證據。

隨著科學的發展,推理懸疑作品的推波助瀾,司法人權的訴求,「法醫」這個行業,終於從不起眼的「仵作」、「開死亡證明」,驗明正身成為舉足輕重而專業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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