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壞男人的紅藥丸法則2》,我覺得我白眼翻到快有皺紋了,裡面充滿這種謬論:談市場需求「電燈問世後,你用再高級的油脂做成蠟燭去賣也絕對賣不出去。」是沒聽過Diptyque或Trudon嗎(顯然是沒聽過)。 沒聽過也沒關係,但是可以知道這兩個品牌的香氛蠟燭都是又美又香又貴,電燈發明的確是影響了蠟燭的總體銷量,但也造成了蠟燭的進步。尤其是Cire Trudon,創立於1643年,曾是法國皇室的蠟燭供應商,現在他們還在造蠟燭,一點不受燈泡影響。
從這個微小的例子,可以看出《壞男人的紅藥丸法則2》不是很有常識,對於怎樣哄人開心更是,這個,一無所知。我忍不住覺得本書實在不長進,明朝寫成的金瓶梅都有潘驢鄧小閒這說法了,就是貌比潘安、器如驢大、財如鄧通,要能忍耐小事還要有空,潘驢屬於先天(其實也不一定啦現在可以手術),鄧小閒則更可以努力,不認識Diptyque或Trudon就是不小也不閒(很大機率也不鄧),如何能在追求女性上「挨光」,這連明朝情色小說的標準都夠不上,更別說今日的女性了。
當然,壞男人的紅藥丸法則系列沒有要「哄人開心」,他事實上反對這一點,他的基礎邏輯是女性「慕強」,所以變強女性就會自己蜂擁而至。但是,他前面花了極大篇幅在闡述女人會讓你淨身出戶(謝天謝地至少這本書沒有再叫「妹子」),就我認識的女性,根本沒有人在處心積慮地讓男人淨身出戶也就罷了,我們從前幾週的閱讀還可以知道,面向女性的書已經在談接受自我,不一定要有男人,女性創造自己的成功,而面向男性的本書則停留在「我好渴望女人」這個層次。
回到蠟燭這個主題上(什麼時候決定的),就是當大家都在用燈泡時,你還想賣人蠟燭,其實也不難,就是又美又香就好了,改變了本質。賣蠟燭的人已經想通了,聰明的阿法男一定也可以。但他們不是改變本質讓自己美又香,而是「變強」不管那是什麼意思,以蠟燭來說,大概就是想辦法讓燭光變得真的很亮,超越燈泡,但那是不可能的事,人如果沒有了解自己,就會想去做不是自己能力內的事。
歸根究底,讀《壞男人的紅藥丸法則2》我是感到遺憾的。不是為了他們看待女性的刻板態度(同樣的,沒有把女性當成,就,跟自己一樣的人),不是為了他們小心翼翼維持的男性尊嚴,不是為了書中一樣刻板的男性印象,甚至也不是為了本書仍然不變的厭女與渴女,而是有多少男性讀者,在讀了這本書以後,拿著不香又醜的自以為超亮蠟燭,進入滿是香氛蠟燭和柔光燈泡的世界。
這本書要操縱的不是女性,這本書要操縱的,是男性讀者,如果以這個角度來看,一切都非常的明白,他先是貶低男性(長得不好看啦、沒錢啦、不成功啦、性慾沒滿足啦,諸如此類的老生常談,但這些根本不關女人的事),然後再告訴大家我這裡有一個祕技,就是紅藥丸法則,這點PUA目標讀者,倒是十分成功。
最後,再引用一句書中的話:「真的在爽的男人,光是爽都來不及了,哪有閒工夫告訴你他過得多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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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個人意見:「讓我們讀幾本愛情書吧,觀察愛情書的演進轉變,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愛情兩性作家往往也面臨到轉型問題。」
01.個人意見讀肆一《總有一場相遇,是帶著溫柔奔赴而來》:這一世代的許多愛情書不講「愛情術」,不講如何得到。
02.個人意見:「不要失去自己,這是感情書裡永恆且唯一的答案。」
03.個人意見讀Misa的《泡沫》:「在愛情的面前一切人(或神話生物)都只能低頭臣服。」
04.個人意見讀Peter Su的《想哭就哭吧,你不需要那麼懂事》:「一本書雙享受,算是一種全餐的概念。」
05.個人意見讀周慕姿《親密恐懼》:「也許我們從來沒有人能給任何人他們想要的愛,我們只能給所能給的。」
06.個人意見:「婚內失戀是一種狀態,鄧惠文醫師本書探討的就是這種奇特的狀態。」
07.個人意見讀《紅玫瑰與白玫瑰》:「張愛玲其實不是那種警句型的作家,大家偏要摘出警句來。」
08.MBTI這個分類法是否完全正確?我覺得是個很有意思的問題,這世界上沒有「完全正確」的分類法。
09.個人意見:「愛情可不易寫啊,尤其是寫給經歷分手的人看,因為分手是一個讓人懷疑自己價值的事件。」
10.個人意見讀《壞男人的紅藥丸法則2》:「我覺得我白眼翻到快有皺紋了。」
作者簡介
「年輕時失戀,可以徹夜飲酒或奔入雨中,中年失戀不能做這些,因為會頭風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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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藝術管理研究所畢業,以藝術投資為興趣,時尚評論部落格「個人意見」格主。著有《個人意見之品味教學》《個人意見之待人處世指南》《個人意見之愛情寶鑑》以及《個人意見之完美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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