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開博客來網路書店的「商業理財」類暢銷榜前100名,多半還可以找到本書作者亞當・格蘭特(Adam Grant)分別在2022年與2024年出版的中文書《逆思維》與《隱性潛能》,特別是前者,已出版多時,卻未曾過時。
格蘭特是華頓商學院教授,專長組織心理學與管理學。1981年出生的他,30歲不到就取得終身教職副教授,沒多久就晉升正教授,幾乎都是以最年輕之姿取得相關資格。他在教學上,連年獲得好評;十餘年來出版過5本書,幾乎都是暢銷書;連結到全球商業思想家(thinkers50)排行榜,他在2023年排名第二。2018年起,他還主持podcast節目《WorkLife with Adam Grant》持續至今,節目頗受歡迎。
講了這麼多格蘭特的「豐功偉業」,其實是因為,用他自己的學經歷,帶出《開創心態》這本書,或許再貼切不過。這本書首度出版於2016年,是格蘭特的第二本書,英文書名Originals,用他在書裡的定義,作為名詞,指的是「一個與眾不同而且吸引人或受人矚目的人,具有新鮮創意或創造力的人。」
▌舊有觀念的解謎者,內在能力的激發者
學者出身的格蘭特,寫作方式也很學院派,全書引用大量學術研究,佐證他要闡述的觀點。當然,為了兼顧內容的可讀性,書裡的精彩人物與故事一點不少,也是科普類書籍要親近讀者的關鍵要素。
說實話,這種寫作方式一點也不original(原創性),很多學者和作家都採用類似方法。格蘭特的原創之處,在於他用實證研究和事實,驗證或推翻我們習以為常的觀念或迷思。例如,在他第一本著作《給予》裡,他要論證的觀點就是:施,真的比受有福。在普遍認為爾虞我詐、你贏我就輸的商業界裡,有時候,吃虧最終真的有便宜可以討回來。
在《開創心態》這本書裡,從英文書名就可以清楚得知,格蘭特把焦點放在似乎是僅有少數人專屬的原創力,而這些人之所以執著於創新、敢於成為「非順從常規者」(Non‑Conformist),進而推動了世界前進(move the world),一定是因為他們身上有著非凡的特質與能力。
如果我接著提出書中的案例,是蘋果公司創辦人賈伯斯、橫跨科學與藝術的全才達文西、發表「我有一個夢想」知名演說的民權運動者金恩博士⋯⋯你可能馬上就要跟這本書說再見了:我知道有些人會改變世界,但那是某些人的天命與特權,不是我,我很平凡。
格蘭特的企圖當然不止於此:歸納出開創者的特質,再給一句激勵的話——獨創性是可以後天學習複製的,接著就交給各位按表抄課,人人可以超凡入聖。這樣可一點都不好看,更沒有說服力。
這本書的獨創之處在於,格蘭特做了超凡入聖的「逆向工程」:獨創者在入聖之前,有一個超越凡俗的過程;說得更白話一點,他們沒有我們想像中的「神」。
例如說,創業家比較有冒險性格?錯!Google創辦人拉里‧佩吉(Larry Page)和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在1996年想出了如何大幅改善網路搜尋功能的點子時,對於要不要從史丹佛博士班輟學猶豫不已,他們的盤算很簡單:學術地位還沒確立,新事業成敗未卜,佩吉說:「我們差點沒有成立Google,因為我們太擔心要中輟我們的博士學業。」格蘭特接著引述學術研究,「比起辭去正職的創業者,保留正職的創業者,失敗的可能性少33%。」
創業家,比我們想像得保守平穩多了,他們有「平衡風險組合」的概念:先確保在一個領域具有安全感,再自由地在另一個領域發揮原創性。另外還有幾個我們以為是普通人才會有的特質,其實創新者也有:像是拖延、自我懷疑、不確定等等。
整體來說,最讓我覺得讀來有新鮮感的故事,一個是關於神童:「天才兒童學會演奏莫札特不同凡響的旋律、貝多芬優美的交響樂,但是從未譜出原創的樂曲。練習使技巧臻於完美,但是單靠練習,創造不出新事物。」
另一個是,有時候英雄是被逼出來的,說是時勢造英雄,一點不假。像是美國國父喬治‧華盛頓原本專心經營他的小麥、麵粉、捕魚及養馬事業,直到被提名為軍隊統帥,才加入獨立運動,華盛頓曾經這樣寫道:「我竭盡所能地來避免此事。」金恩博士在演說之後反省:「事情發生得太快,我根本來不及考慮透徹。假如我考慮了,可能就會婉拒這項提名。」
華盛頓原本就想做做小生意,金恩原本的個人「夢想」是成為牧師和大學校長。有時候,我們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真正的能力還有哪些、能到哪裡,也未必生來就有雄心壯志。不過,機緣到了,就算成敗難定,但求盡力,說不定也能創造奇蹟。
▌不必仰賴靈光一閃,先守好三成打擊率
如果以原創者或獨創觀念為中心,展開一個生態系,我們可以想像,這些不墨守成規者,有他們獨有的人特特質與審慎行事的行動力。然而,有獨特想法只是起點,要在周遭環境裡落實,我們需要巧妙推行的謀略與策略;接著,特立獨行從來就不輕鬆,會遭到排斥、否定與質疑,擁有情緒控管的心態與技能非常重要。這些,格蘭特都有專章探討。
跳脫創新者以外,即使我們自身未能具備心靈手巧的獨創力,但是我們可以成為促進成長和激勵者,包括在家庭裡鼓勵孩子有創新精神;在職場裡,透過制度的設計和文化的建立,培養出敢說敢做的員工。一切又繞回了「創新創意是可以後天培養」這個主題,差別只在於,經過格蘭特的導覽,我們看見自己有機會成為創新者,也有能力成為創新者的伯樂或培養皿。
最後,我想用對我自己而言,最有激勵效果的兩件事收尾,因為這讓我覺得,創新也可以很簡單嘛!第一個是,把「似曾相識」(déjà vu)倒過來,變成「重新相識」(vuja de)。似曾相識是當我們遇見某種新事物,卻覺得似乎以前就見過;重新相識則是面對某種熟悉的事物,我們試著用一種新鮮的眼光去看,使我們能在老問題中看出新意。
另一個體悟,其實是很多運動員或領域專家天天都在面對的現實:每個開創者也會有揮棒落空的時候,一如優秀的棒球員,平均每打擊三次才會擊出一支安打,想要「增進原創性的最佳辦法,就是產出更多點子。」至少,先增加個三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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