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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大偉|研究生三溫暖

【週二|台灣同志文學簡史】紀大偉:西沙《錯愛》與公共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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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大偉專欄

在1990年代之前,台灣可見的同性戀文學,可以粗略分為兩大類:

一種是所謂的「純文學」,如白先勇、林懷民(現雲門舞蹈家),馬森(曾為《聯合文學》總編輯,成功大學教授)的某些作品;另一種是所謂的「通俗文學」,如光泰藍玉湖、依達(香港作家但作品在台灣風行一時)、西沙等人的某些作品。我在這裡標明「某些」作品,一方面是因為這兩批作家,如白先勇,並非專寫同性戀故事;另一方面,在通俗作家的作品中,同性戀故事和異性戀羅曼史之間的分界很模糊:光泰和依達的異性戀小說中,不乏假借女性人物之眼窺視意淫男性肉體之實,結果他們的異性戀故事可能比同性戀故事更加「酷兒」(指:更值得被「酷兒閱讀」的策略解讀)。順帶一提,依達也跟秦漢演過電影《面具》(內含同性戀情節),是恐怖先生但唐謨從小欣賞的多才多藝作家。

以上純文學/通俗文學的區分,是真的粗略沒錯。但這種區分是文學界的必要之惡,並非只存在於同志文學中,而是各國文學的「歷史共業」。如,舊上海的通俗文學(張愛玲與鴛鴦蝴蝶派等等)本來是學界棄而不談的脂粉小事,過去十餘年來這些通俗文學在歐美漢學界、台灣、中國卻翻身變成最火紅的純文學研究對象。純文學和通俗之間的疆界永遠被質疑重劃。

上述的狀況在歷史上經常發生,算是「政黨輪替」:在野的文學,也可能進入體制。絕大多數的同志文學都曾經在野,甚或列入黑名單;如今某些同志文學卻可以進入教育體制,成為大學生的課堂教材,寫入碩博士論文。然而,這種政黨輪替並不會徹底發生,而且「也沒有必要」徹底發生:有些同志文學被視為純文學,被學院研究;可是絕大多數同志文學(含網路上的大部分創作)還是被當作通俗文學,得不到學院重視。這個疆界可能會偶爾鬆動,有些網路文學可能在未來被學者注意而被寫入文學史,但純文學和通俗文學的板塊大抵不會變動太多。我本人無法想像目前的同志通俗文學可以像鴛鴦蝴蝶派小說一樣大舉攻進學界。

這樣說,似乎對通俗同志小說不公平:為甚麼學院和文學史只收納了一小部分同志文學,卻不能更加「民主開放而且進步」地廣開大門,讓各種妖魔鬼怪的同志文學和非文學都進入學院和文學史?

我想指出,上述的想法對學院和文學史寄予太多厚望了。純文學和通俗文學是否成功,並非取決於「有沒有被學界重視」或「有沒有被寫入文學史」。在整個社會體系中,學界和文學史扮演著仍然重要「但不像以前那麼偉大」的角色。如果文學創作者只將學院或文學史的青睞作為最高目標,恐怕就限制了自己/創作內容的境界。

在整個社會體系中,除了學院中人會寫歷史,學院外的許多種人也寫歷史:文史工作室的地方史,阿嬤的口述歷史,人權團體擺地攤在壁報板上畫的表格,也都是歷史。這些學院外的歷史可以暫且稱為「公共歷史」(或「公眾歷史」,public history,這個詞的中英文版本都還有待發展詮釋,還沒定型),極可能比學院內寫的歷史更重要。事實上,台灣民間蘊釀的同志公共歷史已經比同志文學史更具多種重量級意義,只不過前者還沒能沉澱整理,而後者還在寫

在整理同志文學史的時候,我不能對通俗作品視而不見,但我也要承認文學史不能充分款待通俗文學──它們的活路,可能在公共歷史那一邊。持平而論,我要說光泰、藍玉湖、西沙等人的作品並不耐細讀再讀,美學價值不盡人意,「但具有歷史參考價值」。

老讀者都知道,「但具有歷史參考價值」這種評價具有貶抑的意味。但這種詮釋建立在「美學優先,史料墊後」的預設立場上。如果在公共歷史的範疇中,熟年同志津津樂道的同志文學作家大可能是光泰和西沙──而不是徐嘉澤、徐譽誠、羅毓嘉和林佑軒。

錯愛
《錯愛》(圖/紀大偉)
我所指的西沙,本名洪達霖,1964年生。聽說他從12歲開始寫作,後來被皇冠雜誌捧紅,在「林白出版社」的「島嶼文庫」出版了多種通俗小說。他的出版品內頁和封底常刊登個人生活照,顯出(符合當年美學標準的)年少輕狂模樣,算是當時作家中的異數。他在22歲時出版小說集《錯愛》,時值1988年。書名顧名思義,應指「錯誤的愛」(可能就是指同性戀),封面圖案為一尊裸體人形彎腰蹲在地上雙臂環抱小腿的模樣(看起來是個因為肚子痛而蹲下的裸男)。封面文案寫道:「都市浪子。少年遊俠。只要是真愛,應該都沒有錯,但是這一種除外……」

書中西沙照片
西沙
書中西沙照片(圖/紀大偉)

這樣的書名和文案將同性戀寫得很委屈,幾乎有「自首」(犯了同性戀之罪)之感。對今日讀者來說,這種態度恐怕讓人嗤之以鼻,但我認為「有歷史參考價值」。在同性戀普遍不被接受的年代,採取委屈求全的姿態反而方便偷渡非主流情慾。當年如果趾高氣昂,可能反而太早被趕出戰場。

《錯愛》收錄八篇小說,其中只有三篇明顯跟同性戀有關。也就是說,這本小說集表面上是為了同性戀自首,實際上卻是以同性戀之名賣異性戀小說──同性戀的自首是有賣點的。在<月光>這篇小說中,作者在<前言>表示,為了寫這種「體裁」的小說,他花了三個月的時間泡在「同性戀酒吧」裡,後來終於遇到一個俊美少年跟他分享初戀的故事。小說中,兩個陽剛的男學生在球場交手後,剛好同租了一戶公寓。兩人難免就看見對方日常生活中的完美軀體(胸肌胸毛被強調),情不自禁偷看彼此的裸體而手淫(細節很多),後來其中一方覺得這樣下去情何以堪而搬離公寓。(我不覺得這算是初戀故事,艸)

<角落>這篇小說呈現的同性戀(或雙性戀)少年,以台北市西門町「獅子林」一帶為地盤(按,就是席德進和莊佳村那個年代的獅子林,街頭畫家多),以販賣日本進口的「儂儂」風格服飾維生,自認是龐客同性戀(並看不起想要自許同性戀或龐克的其他人),夜裡泡多種「gay bar」,開口閉口都是中英文夾雜,將「drugs」「大麻」等詞掛在嘴上,會相約去公廁口交,也會被有錢人邀去陽明山上參加多人性派對。作者說,他是在《人間雜誌》讀到報導,便將之改寫成小說。我突然想起:《人間雜誌》當年的同性戀報導算是可貴的公共歷史資產。

<錯愛>一篇應是作者用力較深的作品,小說主要人物都是大學男生。值得留意的是,這些男學生並不會覺得同性愛和同性性關係是無法想像的事,其中一個男生還是感情和性愛的老手。後來其中一方選擇改交女友,但他們對於同性戀的大方應讓顧肇森筆下的「張偉」感到驚詫吧。這篇故事的背後可能又有一連串公共歷史。


膜
紀大偉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比較文學博士。作品曾獲聯合報文學獎中篇小說首獎與極短篇首獎等。著有短篇小說集《感官世界》、中短篇小說集《》,以及評論集《晚安巴比倫:網路世代的性慾、異議與政治閱讀》,編有文集《酷兒啟示錄:台灣QUEER論述讀本》、《酷兒狂歡節:台灣QUEER文學讀本》,並譯有小說《蜘蛛女之吻》、《分成兩半的子爵》、《樹上的男爵》、《不存在的騎士》、《蛛巢小徑》、《在荒島上遇見狄更斯》等多種。現為國立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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